关于印发《河南省202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切实做好我省202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根据《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豫人社〔2021〕6号)《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4〕43号),现将《河南省202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圆满完成我省202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任务。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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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2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方案
一、招募计划
2024年全省共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2779名(中央计划1650名、省级计划1129名,省级计划主要用于招募支教、支农、支医、水利岗位),其中支教289名、支农375名、支医303名、帮扶乡村振兴621名、健康照护123名、水利162名、林业161名、就业和社会保障745名。服务期为2年。
二、招募原则
招募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募、考试选拔、统一组织、各地实施的方式进行。
三、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对象
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择业期内(2022年、2023年)离校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022年、2023年退役的服义务兵役高校毕业生;我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文化程度报考;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支教岗位须是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
(2)支医岗位须是医药卫生大类(《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医学门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医学门类(《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的高校毕业生;
(3)健康照护岗位须是护理类、医学检验技术(《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护理学类、医学检验技术(《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护理学、护理、医学技术(《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健康照护师证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水利岗位须是水利大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建设工程管理类(《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水利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土木类、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水利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土木水利、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学(《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的高校毕业生;
(5)支农、帮扶乡村振兴、林业、就业和社会保障岗位无专业限制。
5.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须是2022年、2023年退役的服义务兵役高校毕业生。
6.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须是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22年、2023年离校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募工作安排
(一)发布公告
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三支一扶”办)于2024年6月7日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三支一扶”专栏、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发布招募公告。
(二)报名
每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试招募全过程必须一致。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2日9:00至6月14日17:00
报名方式:本次招募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及咨询电话见附件1。
(三)资格审查
各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下同)“三支一扶”办负责本地资格审查工作(单列县由所在省辖市负责),各级人事考试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1.资格初审:主要审核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报名申请一旦保存成功,即为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不代表报考者符合岗位报考条件)。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能再修改任何信息。
报名前,报考者须仔细阅读并在《河南省202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附件2)中“本人承诺”一栏签名,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完整、有效;须全面了解岗位要求,与自身情况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避免误报、错报。如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请拨打相关省辖市咨询电话咨询。
报考者须诚信报考。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填写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被招募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误报、错报岗位或提交虚假信息等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招募条件5或6,下同)通过资格初审后,本人于2024年6月15日9:00至6月16日18:00按要求提交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报省辖市“三支一扶”办现场审核。具体事宜由所报省辖市“三支一扶”办另行通知。
2.面试资格确认。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须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三支一扶”专栏下载并填写《河南省202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粘贴近期免冠红底彩色一寸照片,同时另交同底版照片两张,并提交相关材料:
(1)提交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按规定需提交教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有关材料的一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募工作全过程。报考者不允许重复报名,凡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重复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填写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被招募资格。
(四)考试实施
报考者于2024年6月26日9:00至6月29日9:3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由省“三支一扶”办统一组织。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河南省“三支一扶”招募笔试工作规程(试行)》(豫三支一扶办〔2021〕3号)和《河南省“三支一扶”招募面试工作规程(试行)》(豫三支一扶办〔2021〕4号)具体实施(单列县由所在省辖市负责),根据考试总成绩择优确定招募人员。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2024年6月29日上午9:00—11:00,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加5分。考生可于2024年7月中旬登录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官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2.面试。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地各类招募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确认。考生可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三支一扶”专栏查询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须按面试通知单规定时间报到,逾期30分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资格确认、面试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宜由各省辖市“三支一扶”办另行通知,考生须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本次招募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
各省辖市“三支一扶”办负责本地体检工作(单列县由所在省辖市负责)。
各地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各类岗位招募计划数1:1.5的比例,从面试人员中按照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达不到1: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进行。
(六)考察
各省辖市“三支一扶”办负责本地考察工作(单列县由所在省辖市负责)。
各地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各类岗位招募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达不到1:1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考察。考察阶段出现招募岗位缺额的,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在体检合格人员中递补。考察合格、审核通过者确定为拟招募人员。
(七)公示和培训上岗
各省辖市“三支一扶”办负责本地公示和培训上岗工作(单列县由所在省辖市负责)。
各地拟招募人员确定后,将拟招募人员名单在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招募人员。对招募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安排上岗。
五、人员待遇
(一)2024年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一般安排在乡镇基层单位服务。服务期内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为专科生不低于2500元/月、本科生不低于2600元/月、研究生不低于2700元/月。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二)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自愿留在服务单位的,在单位编制限额内,经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申报,同级编制、人社部门审核,在核定的事业单位编制内办理入编及聘用手续,并逐级上报编制、人社部门备案,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岗位、工资等相关待遇。如服务单位无编制空缺的,在本县(市、区)缺编事业单位范围内聘用,聘用后不再约定试用期。
(三)“三支一扶”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在政策框架内结合实际缴纳住房公积金,按规定办理补充医疗和商业保险等。
(四)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在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考录(招聘)、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
(六)落实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定向考录(招聘)政策,按规定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中定向招录公务员和优先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三支一扶”人员在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
(七)对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规定的支医人员,凭服务地医疗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助办理参加考试手续。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支医服务的,期满且考核合格后由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抓好组织实施工作。要主动协调组织、编制、教育、民政、财政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利用网络、报刊、电视等媒体,组织开展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活动,宣传“三支一扶”计划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实施成效,大力弘扬“三支一扶”精神,引导“三支一扶”人员扎根基层、服务基层。
(三)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各地要按照时间节点,精心组织“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确保每个工作环节有条不紊地推进。为确保此次招募工作的公开、公正,各地要严格招募程序,对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重要环节落实责任制,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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