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木里县县直机关及事业单位2024年考调33名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一、考调名额面向全县符合条件的乡(镇)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公开考调工作人员33名,其中公务员5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
二、考调范围
(一)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职位
面向全县各乡(镇)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考调范围为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或其他相当层次职级)职位,详见《2024年度县直机关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不得报考拟任职务职级低于本人现任职务职级的职位。
(二)事业岗位
面向全县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教育、卫生系统),具体岗位要求和考调范围详见《2024年度县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职位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应当在本机关(单位)工作1年以上;
(4)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5)符合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年龄和学历条件(具体见《职位表》),拟报考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6)具有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事业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4)应当在本乡(镇)或单位工作1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符合公开考调岗位要求的年龄和学历条件(具体见《岗位表》);
(7)具有公开考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经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
(9)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3.时间计算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9月,年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即2024年9月9日)。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报名首日(即2024年9月9日)前取得。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职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7)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考调;
(8)尚在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考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2.事业岗位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未满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在岗)人员;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不适宜报考的,或相关规定不能聘为事业人员的。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岗位。
四、考调程序
(一)公告发布
本次考调公告通过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并在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持续发布后续通知。
(二)报名程序
本次考调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职位(岗位)。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岗位)。公开考调职位(岗位)、职位(岗位)简介、职位(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职位表》《岗位表》。报名人员认真阅读《公告》、“职位(岗位)资格条件等,了解考调职位(岗位)的具体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职位(岗位)报名。
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岗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拨打中共木里县委组织部电话0834-652415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834-6522625咨询。
2.填报信息。报名人员下载《2024年度县直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及要求后,对照报考职位(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真实、准确、完整填报相关信息。凡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调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
3.现场报名。报名人员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持报名材料在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报名地点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至9月14日18:00,报名时间以材料提交时间为准,逾时不再受理。
(2)现场报名地点:报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职位的由县委组织部216办公室负责审查。报考事业岗位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8室负责审查。
(3)相关报名材料包括:
①报名登记表一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注明“符合考调资格条件,同意报考并加盖鲜章);
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职位(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报考事业岗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或编制卡复印件1份(由原件管理单位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鲜章);
④近期蓝底免冠2寸照片2张,电子版证件照1张(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文件大小为10—50KB,以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
⑤所在单位出具的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由所在单位加盖鲜章)。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职位由县委组织部负责,事业岗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4日18:00,现场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同步完成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对照职位(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不合格的,将说明理由。不能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全部所需证件或证明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考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职级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考调程序,不再作为考调人选。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本次考试的其他职位(岗位)。
(三)职位(岗位)调整
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考调计划之比达到3:1方可开考。资格初审工作结束后,审核通过人数与考调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岗位),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岗位)考调计划。职位(岗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公告,报考了取消职位(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岗位)。
(四)笔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党的创新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1.领取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到县委组织部216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笔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阅卷完成后,笔试成绩和职位(岗位)排名将在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如因特殊原因,需调整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在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五)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考调职位(岗位)计划与面试人选1:2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到县委组织部216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面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岗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六)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考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根据笔试、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并在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综合成绩及排名等信息。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原则上应依次递补。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考调单位组建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岗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廉洁操守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入县直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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