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黑龙江考区有关事宜的通知 黑财会〔2023〕71号
各市(地)财政局,中省直各单位: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3〕2号)要求,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分别于2024年5月(初级、高级)、9月(中级)举行。现将黑龙江考区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四)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五)本通知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本通知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六)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七)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八)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九)黑龙江考区实行报名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完成考生承诺确认,对网上报名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对提供虚假信息、不遵守考试纪律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予以处理。
(十)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黑龙江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以免影响报名资格审核。
二、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一)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3.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二)考试大纲。会计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4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三、考试时间
(一)初级资格考试时间。2024年5月18日至22日进行。《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二)中级资格考试时间。2024年9月7日至9日进行。《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65分钟,《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135分钟,《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三)高级资格考试时间。2024年5月18日进行。《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210分钟。
级别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初级
5月18日至22日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中级
9月7日至9日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13:30-15:45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高级
5月18日
8:30-12:00
高级会计实务
四、报名流程
黑龙江考区会计资格考试实行信息采集、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缴费,无需现场办理。
(一)报名时间。
1.初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2024年1月5日至26 日12:00。
2.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2024年6月12日至7月2日12:00。
(二)报名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三)信息采集及资格审核。
1.初级资格考试报考人员无需信息采集,通过“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报名系统报名完成审核。
2.中级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6月7日前登录“黑龙江省会计网”(https://kjw.hlj.gov.cn/)完成信息采集,并在“会计人员信息查询”栏目准确核对个人信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报名系统报名后,报名系统调取报考人员信息采集数据后自动审核。
3.高级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1月4日前登录“黑龙江省会计网”(https://kjw.hlj.gov.cn/)完成信息采集,并在“会计人员信息查询”栏目准确核对个人信息。我省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实行邮箱审核。
(1)审核时间。2024年1月5日至26日12:00期间的工作日时间。
(2)审核方式。按信息采集属地化原则,市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省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在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
(3)审核材料。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清晰扫描件:
①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一份。报名信息表上需粘贴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
②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③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会计师资格证书和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④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认证的,可提供学籍档案。
4.照片要求。考试报名使用的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考人员须准备近期免冠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红色、白色或蓝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不小于295×413像素,照片清晰,严禁小照片放大后使用),按报名系统要求,对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经审核通过后上传。报考人员应对照片质量负责,因过度化妆、使用软件程序修饰等造成照片无法辨别,影响照片审核、后续考试及证书领取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后果。
(四)报名缴费。
1.缴费标准。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黑财会〔2019〕48号)规定,初级、中级、高级考试费为每人每科55元;初级、中级考务费为每人每科6元,高级考务费为每人每科15元。
2.缴费时间。初级、高级缴费统一在2024年1月26日18:00截止;中级缴费统一在2024年7月2日18:00截止。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报名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
3.电子票据。详见“黑龙江省会计网”-办事指南-《关于黑龙江考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缴费、电子票据查看获取方式》。票据领取咨询电话:4009985566。
五、考务安排
(一)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安排。
1.2024年1月5日至26日,完成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2.2024年4月17日前,公布初级、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
3.2024年5月18日至22日,组织初级资格考试;5月18日,组织高级资格考试。
4.2024年6月21日前,“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2024年度初级资格考试成绩;7月5日前,“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2024年度高级资格考试成绩。
(二)中级资格考试考务安排。
1.2024年6月12日至7月2日,完成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2.2024年8月13日前,公布中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
3.2024年9月7日至9日,组织中级资格考试。
4.2024年10月31日前,“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2024年度中级资格考试成绩。
(三)2024年11月10日前,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年度考试工作有关资料的封存、登记和归档工作,并向省级考试管理机构报送2024年度考试工作总结。
六、有关事项
(一)各地考试管理机构按统一规定的时间、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按照全国统一的考试报名条件,结合考生报名信息表中工作年限信息、取得规定学历时间和全省会计人员数据库中相关信息,认真负责做好报名资格审核工作。
(二)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2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于考试开始前1日内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检测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各地考试管理机构要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及时将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考生,确保2024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考试报名工作时间,要安排人员值守,做好宣传答疑工作。
(四)各地考试管理机构按照属地化原则,解答考试咨询问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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