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人社厅函〔2023〕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做好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做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充分发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中的重要作用。要明确目标任务,主动对标对表,将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与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相结合,进一步挖掘岗位资源,确保事业单位总体招聘高校毕业生规模保持稳定。
二、加快招聘进度。各地要加快推进本地区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进度,明确时间表,做好招聘工作与高校学生毕业的衔接。要加强工作调度,组织指导事业单位及早发布招聘公告,适当提前安排招聘考试时间,督促尚未启动招聘的事业单位尽快启动;对已经完成笔试程序的,组织指导加快开展面试、考察、体检、聘用等工作。要确保8月1日前完成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力争8月底前完成统一组织的其他招聘2023届高校毕业生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尽快就业。
三、优化招聘服务。各地要在信息发布、考务服务、手续办理等方面为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优化工作流程,发布招聘公告、拟聘用人员公示等信息应当及时、完整、准确。有条件的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提供笔试面试组织、试题命制、阅卷等考务服务。要指导事业单位严格落实政策要求,不得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必需材料。
四、规范招聘行为。各地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加强工作指导和管理监督,切实履行招聘方案备案职责,严格考试考务组织,营造公平竞争的就业环境。要合理设置招聘资格条件,不得设置歧视性以及不合理的限制性条件,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等作为限制性条件。要规范资格审查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招聘公告明确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不得随意进行“简历筛选”。对按程序聘用的高校毕业生,要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工作保密、回避等纪律要求。
五、树立基层导向。各地要加强政策宣传,积极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事业单位工作。要用好用足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倾斜政策,可以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等招聘条件,允许拿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本县、本市或者周边县市户籍人员(或者生源)招聘;对符合政策条件的高层次、高技能、急需紧缺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可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
六、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工作责任。要与各相关部门形成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分工负责、同向发力,切实把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要树立正确舆论导向,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引导预期,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请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8月底前按月向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司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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