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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办助学专业常见问题解答

各主考学校助学专业的报名时间为准,一般每年7月至9月初,9月底前开学,具体情况以各主考学校通知为准。报名地点在各助学专业主考学校,考生可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在“自学考试栏目”中查询当年主考学校自办助学专业目录,目录中有各校联系方式及地址。也可登录各主考院校官网查询。

13.助学专业招生和资格审核有哪些要求?

助学专业教学班的招生工作每年进行一次,9月中旬前结束(以各主考学校实际招生时间为准),9月底前开学。学生入学后,学校要组织体检。本科段资格审核在10月底前完成,凡资审、体检不合格的学生,不得参加助学专业的学习。本科段专业的入学条件是学生必须已经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未完成专科学业的在校生不得入学。报考专科段必须具有高中同等学历。其他报名条件以各主考学校的要求为准。

招生人数低于 50人的专业,原则上不予开班。

五、学籍和免考

14.助学专业学生的学籍如何管理?免考如何办理?

学生一经资审、体检通过,即取得自学考试助学专业学籍。学校自考办为每个取得学籍的学生建立学籍档案,记录其在校期间的表现和学业成绩。

助学专业免考工作由助学主考学校参照《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规定办理登记。

六、考试组织

15.主考学校自办助学专业考试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考试时间为每年 1 月、4 月、7 月和 10 月,具体考试时间详见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公告。

16.助学专业教学班考试的组织和实施是如何进行的?

(1)助学专业的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学校自考办和学校办学所在地的设区市考办协助省教育考试院负责有关考务工作。按照“教考分离”的原则,助学专业课程考试的命题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2)助学专业考试的考试地点由所在地设区市考办确定。

(3)阅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有关学校完成,成绩由学校自考办负责公布。

七、教学管理与学生管理

17.助学专业教学班怎样进行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

(1)主考学校设立或指定一个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的教学管理, 确保各门课程的教学学时数。学校自考办负责对助学专业教学班教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2)学校按专业、年级编制助学专业教学班,学生单科课程缺课学时数超过该课程规定学时数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的, 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试。

(3)学校为每个助学专业教学班配备专职辅导员,并在全日制助学专业教学班建立党团组织和学生组织。

(4)助学专业教学班的学生与普通本、专科生共享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在图书借阅、校园出入、党团活动、食堂就餐等方面应得到保障。助学专业教学班的学生须遵守学校的各项校规校纪。

18.哪些证书可以替代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

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本校考试并取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取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且成绩达到 425 分),且在有效期内的。

八、成绩证明办理

19.考生如何办理出国成绩证明?

已毕业考生凭毕业证书(原件)、毕业生登记表(未毕业考生需凭准考证)、成绩单的英文翻译以及本人身份证到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一楼大厅办理。(成绩单的英文翻译件需考生自行到正规翻译机构翻译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出国成绩证明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式样,省考委署印,主考学校附署印,每个考生成绩证明最多一式三份;若考生要求超过三份,则由考生自行复印后加盖江苏省考委成绩专用章,确认与其原件一致。办理周期:七个工作日。

20.成绩证明如何办理 ?

已毕业考生凭毕业证书、毕业生登记表及身份证号,周二、周四到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一楼大厅办理。未毕业考生需凭准考证号、身份证到各设区市自考办办理。如委托他人办理,代办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办理证明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九、毕业

21.助学专业学生如何办理毕业手续?

(1)学生取得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 ( 含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等 ) 合格成绩后,按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鉴定。符合毕业要求的由省考委发给相应层次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学校附署。

(2)学生修业期满,经补考仍有课程不合格,不能完成学业的, 由学校发给写实性学业证明,对于不连续招生的专业,学生如希望继续学习,可转入自考相近专业继续学习和考试,原有考核合格的成绩将按自学考试有关规定予以承认。

十、收费22.助学专业的学费收费标准是多少?

经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教育厅核准,助学专业的学费收费标准: 文科每生每学年 4200 元,理科每生每学年 4500 元,艺术类每生每学年 48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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