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中课程实施方案(2020年修订)的通知
粤教基函〔2020〕23号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现将《广东省普通高中课程实施方案(2020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广东省教育厅
2020年8月28日
广东省普通高中课程实施方案
(2020年修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18〕15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版2020年修订)的通知》(教材〔202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课程教材实施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18〕213号)文件精神,我省普通高中从2020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一年级起全面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2020年修订)和各学科课程标准,使用新教材。为确保普通高中课程实施顺利推进,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构建符合广东实际、具有广东特色和体现时代精神的课程实施方案。
二、基本原则
(一)育人为本。切实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促进学生全面、健康、个性发展。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着力发展学生核心素养,增强学生综合素质,满足学生不同学习需要,为学生成长成才奠定坚实基础。
(二)稳妥推进。依据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对课程设置和课程内容进行适应性调整,保证课程、教材、教学、考试、评价、招生等的有机衔接,稳妥推进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确保课程实施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有机衔接,确保教育教学管理平稳有序。
(三)整体设计。把握好不同学科之间的关系与联系,把握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与学科核心素养之间的内在关系,把握好课程实施方案与广东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充分考虑课程方案的各种要素,对内容安排和体系开展整体设计,强调学科教学的育人功能,注重广东实际与广东特色。
(四)创新实施。充分考虑我省不同地域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水平的差异,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作用,创新教育教学和教研方式,注重教育教学效果,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高质量发展。
三、培养目标
普通高中课程在义务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着力发展学生核心素养,形成正确价值观念、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培养学生具有理想信念和社会责任感、科学文化素养和终身学习能力、自主发展能力和沟通合作能力,使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四、课程设置
(一)课程类别与科目
1.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选择性必修、选修三类课程构成。其中,必修、选择性必修为国家课程,选修为校本课程。
必修课程,由国家根据学生全面发展需要设置,是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课程内容,所有学生必须全部修习。
选择性必修课程,由国家根据学生个性发展和升学考试需要设置。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含全国语文、数学、外语统一考试和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的学生,必须在本类课程规定范围内选择相关科目修习;其他学生结合兴趣爱好,也可以选择部分科目内容修习,以满足毕业学分的要求。
选修课程,由学校根据学生的多样化需求,当地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学科课程标准的建议以及学校办学特色等开发设置,学生自主选择修习。
2.根据国家课程方案要求,普通高中开设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和劳动等国家课程,以及校本课程。
外语包括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学校自主选择第一外语语种。鼓励学校创造条件开设第二外语。
各校均要开齐国家规定的各类课程,特别是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课程;开足规定的课时,如果确有需要,可适当调整课堂教学时长,但应保证科目教学时间总量不变。
3.必修课程统一安排,选择性必修课程由学生根据高校专业科目指引、兴趣爱好和毕业学分要求自主选择。广东地方综合课程纳入选修课程,由学生自主选择、学校结合实际统筹安排。
(二)学分结构与安排1.高中学生完成相应课程规定课时的学习并考核合格,即可获得相应学分。学生三年中获得88个必修学分,在选择性必修课程中获得不少于42学分(其中参加高考的学生,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以及选择作为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的科目应修满上限学分;对于不选考的科目,鼓励学生结合兴趣爱好选修部分模块),在选修课程(含各科目选修模块和专题教育)中获得不少于14学分,总学分达到144方可毕业。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个性发展和升学考试需要,结合兴趣爱好,选修更多课程,获得更多学分。
2.综合实践活动共8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党团活动、军训、社会考察等,研究性学习6学分(完成2个课题研究或项目设计,以开展跨学科研究为主)。劳动共6学分,其中志愿服务2学分,在课外时间进行,三年不少于40小时;其余4学分内容与通用技术的选择性必修内容以及校本课程内容统筹。
3.校本课程不少于14学分。其中在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基础上设计的学科拓展、提高类课程之外的课程不少于8学分。
学分结构与安排表见附件1。
(三)课程安排
普通高中课程要遵循教育规律,注重学科内容、活动设计与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养成的有机联系。在保证使学生修满必修学分达到共同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学生不同的发展需求,结合学科特点,遵循学习规律,分类分层设计课程教学内容。
1.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在高一学年完成必修学分(其中,外语在四分之三学年内完成必修学分),思想政治、物理学科到高二上学期完成必修学分。各学科在完成必修学分后开始开设选择性必修和选修课程,这两类课程,在满足毕业要求学分的前提下,学校可以结合本校情况灵活安排。
2.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必修课程,可分别、也可并行或交叉开设,建议安排在高一或高二开设,也可跨年级开设,高三仅开设选修课程。在保证学分的前提下,具体由各地市或学校确定。
3.艺术可与音乐、美术相互代替,具体开设科目由学校自主确定。必修学分课程(包括必修课程和部分选择性必修课程),建议安排在高一或高二开设,也可跨年级开设,高三仅开设选修课程。在保证学分的前提下,具体由各地市或学校确定。
4.体育与健康在高中三年全程安排必修学分。
5.生涯规划、研学实践纳入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与劳动课程统筹实施。
课程安排指导表见附件2。
(四)课时安排
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11周。每周35课时,每课时按45分钟计。18课时为1学分。
1.技术(包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在满足相应学分的前提下,由各地市或学校自主安排授课时段及对应学时。
2.艺术(或音乐、美术),在满足相应学分的前提下,由各地市或学校自主安排授课时段及对应学时。
3.研究性学习可按平均每周1课时的课时量,分散或集中安排课题研究或项目设计。
4.选修课程可以在各学期适当分散安排,鼓励有条件学校在高一年级开始安排。各学校要确保高二全学年和高三学年第一学期,每个学生每周至少有2个课时的选修课程学习时间,其中校本课程每周安排不少于1课时。
课时安排指导表见附件3。
五、实施要求
(一)加强课程实施管理。学校应依据国家课程设置要求,结合办学目标、学生特点和实际条件,制订满足学生发展需要的课程实施计划。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类课程,特别是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课程。认真开好心理健康教育课,切实保障课时,并将心理健康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不断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水平。落实国家关于课程实施监测的工作安排,制定省级课程实施监测方案,加强课程实施监管,严禁挤课占课。落实校长课程实施的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二)加强教学组织管理。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有序推进选课走班。学校要统筹考虑师资队伍、设施设备、学生发展需要,以及高校专业录取要求,科学合理开设选课组合,尽力满足学生多样化选择需求。开好生涯规划指导课程,加强学生发展指导,编制学生选课指南,引导学生科学选课。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教师配置、班级编排、学生管理、设施配备等方面的统筹力度,逐步形成行政班和教学班并行、科学规范、高效有序的教学组织运行机制。
(三)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坚持立德树人,树立科学的课堂教学质量观,积极探索基于情境、问题导向的互动式、启发式、探究式、体验式等课堂教学,注重加强课题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性学习等跨学科综合性教学。提高作业设计质量,精心设计基础性作业,适当增加探究性、实践性、综合性作业。认真开展验证性实验和探究性实验教学,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大课程资源整合力度,将心理健康教育、生涯规划、研学实践、广东地方综合课程等课程资源优化整合。
(四)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积极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着力破除唯分数、唯升学等顽瘴痼疾,积极建立多元评价、过程性评价、发展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机制。要建立健全学分认定与管理制度。学生修习的学分由学校认定。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学校学分认定的指导与管理。学校应制定学分认定的具体办法,学分认定应综合考虑学生实际修习的课时、学习表现,并达到课程标准或相关文件的要求。要深化考试命题改革,实施新课程的年级不再制定考试大纲,加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人员培养培训,开展命题质量评估,确保考试命题方向、内容和难度与课程标准要求一致。要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用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要完善对学校和教师的考核激励办法,严禁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或单纯以学生分数和升学率评价及奖惩学校和教师。
(五)构建教育教学新生态。要从“新学校、新课程、新课堂、新教师、新学生、新家长、新评价、新治理”八个方面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助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教育科研、教育服务、教育治理深度融合。要探索运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进行课堂教学分析与学情分析,推进精准教学、精准辅导,运用AR、VR等技术优化教学情境,发展“互联网+教育”,促进人与资源的无缝衔接,形成线上线下融合的教育教学新生态。
(六)实施示范引领项目。结合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和新教材使用的新背景,聚焦育人方式改革主题,遴选建设一批省级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示范区(校)、课程创新基地、校本教研基地、精品选修课程,实施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雏鹰计划,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教育教学改革经验成果,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全面提升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质量。
(七)发挥教研专业支撑作用。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4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体系的实施意见》(粤教教研〔2020〕1号),进一步加强教研工作。要加强教研队伍建设,落实教研主要任务,创新教研实践样态,构建教研开放合作新格局。要紧紧围绕普通高中课程实施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研究,发现、挖掘、总结、提升、推广教育教学实践中的成功做法、经验,不断提升教研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提供专业支撑。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成立普通高中课程实施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学校要制定具体的课程实施方案,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普通高中课程实施情况纳入教育督导工作。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各地要进一步加大教师编制统筹调配力度,根据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需要,科学核定普通高中教职工编制,配齐配足专任教师,特别要满足选课走班教学、学生发展指导等方面的师资需要。结合实际改进教师奖惩机制,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组织开展新课程新教材省、市、区、校四级培训,确保培训的实效性。
(三)加强教学设施建设。适应课程实施需要,各地要根据国家和我省相关文件制定普通高中教学设施、图书资料与技术装备配备指引,改善教学环境与教学条件。配齐专用教室与场馆,提供足够的图书资料、设施设备、实验器材及耗材等,满足学科教学改革需要。
(四)加强专项经费保障。各地要充分考虑普通高中课程实施需求,合理核定经费投入标准,建立稳定的经费投入机制。各地开展课程开发、教学研究、课程建设、教师培训与研修以及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等,必须保障相应经费。
粤教基函23号附件.doc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中课程实施方案(2020年修订)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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