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24-9-17 07:02:36

关于自考详细介绍

关于自考详细介绍

一、考试介绍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形式。且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不用经过入学考试,即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相关的专业,参加该专业课程的学习。经过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在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课程的考试后,即可取得大学专科或本科的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还可以申请学士学位。

绵阳众学教育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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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学考试的特点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特点,可归纳为:最大的开放性,广泛的适应性,极大的灵活性,自学方法和社会助学的多样性和投资少、效益高、见效快以及以自学、业余为主、工学矛盾小等。如:自学考试面向全国全民乃至整个社会,无入学条件要求,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报考专业、学习方式、地点不受限制;考一门通过一门,即可取得该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考试时间、考试次数不受限制,考试不及格可考多次、重复考,直到合格为止等等。

三、什么人能参加自学考试

1、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教育程度限制。(不限制学历、户口、可在异地报考毕业。)

2、不用经过入学考试。在报名期间直接到各地自考办报名。

3、经过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在通过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课程的考试后,即可取得大学专科或本科的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还可以申请成人学士学位。

四、考试时间(就四川为例)

考试分为统考和校考:统考为每个省招办统一安排考试,在每年的4、10月举行;校考为每个报名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在每年的7、12月举行

五、考试合格线

所有课程都是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的考试,不限制参加考试的次数。

六、证书的有效性

根据相关法的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可以考研,出国留学等。其中澳大利亚、英国的高等学府都承认,世界上有20多个国家承认自考学历。

张老师

地址:绵阳市崇尚国际1单元1108(市肿瘤医院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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