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轻工业大学2024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郑州轻工业大学2024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郑州轻工业大学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全称:郑州轻工业大学,国标代码10462,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办学地点: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36号(科学校区),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5号(东风校区)。
第三条 按照教育部“阳光高考”的相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设有郑州轻工业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并监督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招生工作委员会闭会期间,代行招生工作委员会职能,负责督促、落实招生工作委员会的各项决议,指导完成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五条 郑州轻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党委、行政、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专升本招生的各项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履行监督职责。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七条 待国家招生计划下达后,根据教育厅核准的招生计划,另行向社会提前公布分专业招生计划数。
第八条 考生资格审核及录取相关工作按《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开展。
第九条 学校大学外语仅提供英语教学,不安排其他语种教学。
第十条 录取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录取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二条 如有其它方面的情况,学校将在郑州轻工业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相应的补充说明。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专升本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河南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351号)的文件要求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五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十公开”要求,公开有关信息,即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章程公开、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
第十六条 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精神,学校2024年专升本各专业学费标准如下:
普通文科类及体育类专业4400元/生/年;普通理工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5500元/生/年,其余理工类专业5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8800元/生/年。
根据宿舍条件,住宿费标准暂定4人间1100元/生/年、6人间9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学生资助政策
学校建有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1.服兵役教育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退役士兵在校就读期间享受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3300元。
2.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6000元。
3.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学校设立有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优秀学生单项奖学金、国际交流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多种奖励项目。
4.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5.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6.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7.学校设立特殊困难学生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八条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及网址
1.招生咨询电话:0371-86608321、86608312
2.招生咨询传真:0371-86608313
3.学校网址:
4.学校招生信息网: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于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条 对于各种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学校招生章程,如内容理解有误,以教育厅核定公示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未尽事项,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郑州轻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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