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钢:新时代下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型发展
姜钢,教育部考试中心主任。原文刊载于《中国考试》2018年第10期第1—3页。
摘要: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自1981年建立以来,经过30多年的发展,取得了巨大成绩。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由大众化向普及化转变,自学考试的规模优势正在逐步丧失,面临严峻挑战,亟须适应新时代的要求转型发展。为此,要明确自学考试新的发展定位,研究和探索其在继续教育、终身教育、构建学习型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探索自学考试发展的新规律,在工作机制上要进一步理顺国家、省市、高校的关系,在改革任务上要科学规范国家教育考试;强化规范管理,以问题为导向,抓好各关键环节的管理工作。
关键词:自学考试;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终身教育;学习型社会
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自20世纪80年代初建立以来,经过30多年的发展,已经完成了学历补偿的历史任务。在当前高等教育从大众化向普及化迈进的历史阶段,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正面临转型发展的机遇和挑战。
自学考试发展面临的形势
自学考试是我国独创的高等教育形式,不仅具有普及高等教育的现实意义,也具有提高国民素养、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自学考试制度自1981年建立以来,经过30多年的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绩。据统计,到目前为止,参加自学考试的人数累计达到6400多万,其中1600余万人获得本专科毕业证书,为各行各业培养了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为社会发展和国家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自学考试的质量和权威性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也构筑了自身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教育战线特别是负责自学考试工作的同志们努力的结果,值得骄傲,更需要倍加珍惜。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高等教育的发展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由1998年的9.8%增长到2017年的47%,预计很快将达到50%以上,这标志着我国高等教育将进入普及化阶段。从普通高校招生情况看,2017年录取817万人,全国平均毛录取率超过 85%,成人高校、网络学院和电大招生人数已超过600万。从总量上看,我国提供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高等教育的学额数已大于高中毕业生数,供需情况由过去的卖方市场转为买方市场,老百姓上大学难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取而代之的是老百姓对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需求日益突出,如何解决教育资源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难题。
在我国高等教育由大众化向普及化转变的背景下,自学考试的报考人数持续下降,2017年首次报考人数不到100万人,与2012年相比缩减了31.2%,自学考试的规模优势正在逐步丧失,分析其原因,主要有3个方面:一是自学考试灵活开放的优势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领域不再一枝独秀。与成人脱产班、夜大学、开放大学、网络学院等其他高等继续教育形式相比,自学考试在组织方式上是松散的、非集中式的,教育的聚合力较弱;在教育方式上,由于自学考试目前缺乏现代信息技术辅助教学的有力支撑,远没有网络教育、远程开放教育等教育形式的优势大;在学习成果认定方式上,自学考试是终结性评价,与其他教育形式以过程性评价为主相比,获得毕业证书的时间长、难度大。二是自学考试的教育内容与考生实际学习需求存在脱节现象。以往自学考试一直是参照全日制普通高校课程教学要求开设考试科目,过多强调专业的理论性和系统性,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求存在一定的脱节,与考生的实际学习需求不相适应,不能满足国家与社会对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需求。三是自学考试整体质量正经受近年来粗放式发展所带来的严峻考验。在管理体制机制上,个别省份在专业课程设置上存在不够规范的现象,有的机构为追求生源规模放松管理,严重影响了自学考试的声誉。
适应新时代的要求,推动自学考试转型发展
面对严峻的形势和挑战,无论从国家发展大局来看,还是从自学考试自身发展来看,自学考试多年以来的传统发展模式已经难以为继,加快改革迫在眉睫,时不我待。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以更大的勇气和智慧来推动自学考试改革发展。
2.1明确自学考试新的发展定位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由大众化向普及化的转变,以及新时代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新要求,自学考试必须明确新的发展定位。首先是在高等教育中的角色转换。自学考试在完成学历补偿的历史任务后,特别是在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今天,不可能再与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并驾齐驱,需要研究和探索如何发挥好它在继续教育、终身教育中的作用。其次是教育标准应由学术型向应用型转换。自学考试的质量标准应转向为经济建设一线服务,使学习者通过自学考试,达到学有所需、学有所用、服务社会的目的。再者是服务对象的调整。自学考试应由自成体系转为面向所有继续教育服务,发挥国家考试的制度优势,与其他高等继续教育协作,提供学习成果的考试评价服务,扬长避短,优势互补,共同加快学习型社会的建设。
2.2探索自学考试发展的新规律
新时代新机遇,要对自学考试的规律进行再认识。自学考试主要是通过自主学习,以考试的方式呈现其学习成就的一种教育形式,这也是这一教育制度的基本特点。在新形势下,我们要进一步探索哪些专业适合自考,哪些人群适合自考,哪些考试方式适合自主学习,考试内容和教材如何调整才能符合自学考试新的发展定位、才能符合信息技术高速发展时代学习方式的变化需求。这些都是自学考试转型发展必须要考虑的问题。
在工作机制上,要按照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要求,进一步理顺国家、省市、高校的关系。国务院于2015年5月和2016年2月先后取消自学考试本科和专科专业审批,原有的专业审批管理模式被专业登记制所取代。2016年11月,教育部颁布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自学考试纳入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范畴管理。今后全国考委的主要任务应是标准研制、规则制定和质量监管,省级考委的主要任务是专业设置、课程命题、考试管理,主考学校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内容资源建设、人才培养、学习成果认定,由此形成权责平衡、优势互补、支撑配合的自学考试管理模式。
在改革任务上,要以规范标准和质量监管为手段,科学规范国家教育考试,着力做好以下3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规范优化教育结构,丰富学习资源。按照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来构造课程体系,强调与社会需求对接,课程结构适合开放学习、适合继续教育。按照“管理建设同权同责”的原则,从国家、省级、高校3个层面多元主体进行课程内容建设,丰富以教材为主体的课程资源,更强地发挥国家的指导统筹作用,更多地发挥省级考试机构的管理协调作用,更好地发挥高校的开发建设作用,及时更新课程内容。二是完善质量标准体系,改革考试评价内容方式。制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完善考试大纲,改革考试形式,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出发点,强调学习成果评价的基础性、实践性和应用性。三是强化主考学校的地位,激发主考学校活力。主考学校是自学考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学考试专业设置下放后,省级考试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与主考学校的联系。全国考委、各专业委员会要认真研究不同专业主考学校的职责和应承担的任务,更好地发挥主考学校的作用,激发其办考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3强化规范管理是做好自学考试转型发展的关键
自学考试发展的实践证明,科学规范管理是做好自学考试工作的基础。要深入研究自学考试当前面临的发展难题,以问题为导向,抓好各关键环节的管理工作。一是加强课程管理,实行全国、省级和主考学校分级管理。全国考委制定自学考试课程管理办法,优化课程结构,管控课程规模。二是加强国家考试管理,规范课程过程性考核。全国统一命题课程暂停过程性考核,实践性强且确有必要的省级命题课程,必须经全国考委组织专家论证后方可继续实施过程性考核,考核的实施主体是主考学校。三是规范课程顶替免考秩序。全国考委制定课程顶替免考管理办法,明确课程顶替免考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程序,封堵产生权力寻租的制度漏洞。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新要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一种形式,要在终身教育体系这个大背景下加快转型发展。在转型发展中要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把握好改革节奏,分层、分类、分步骤推进改革措施的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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