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 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按照《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32号)安排,现就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的重要意义。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是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示范性项目,在优化基层人才队伍结构、促进基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带动高校毕业生就业观念转变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充分认识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的重要意义,聚焦基层对青年人才的需求,认真做好2023年实施工作。要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进一步健全服务保障机制,不断提升项目实施质量,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引导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二、优化选拔招募结构。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招募“三支一扶”人员3.4万名,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适当扩大招募规模。紧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需要,积极拓展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农技推广、林草生态保护修复、医疗卫生、乡村建设等服务岗位。招募计划继续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脱贫县、易地扶贫搬迁大型和特大型集中安置区所在县倾斜,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倾斜,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行计划单列。科学设定招募条件,对招人难、留人难的艰苦边远地区可适当放宽专业要求、降低开考比例、提高本地户籍毕业生比例,对脱贫户、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和已参加规范化培训医学专业毕业生可适当优先。招募选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要制定专门方案,细化考试流程,严格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安全。
三、加强培养使用。继续实施“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培训8000人次,其中乡村振兴主题培训5000人次。要多层次组织开展岗前、在岗和离岗培训,健全贯穿全服务周期的教育培训制度,将“三支一扶”人员纳入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水利等行业培训范围,不断提升“三支一扶”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要严肃能力提升专项培训纪律,规范财务经费管理,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旅游活动,不得借训谋私。要严格学员管理,加强学风建设。指导基层单位充分用好“三支一扶”人员队伍,明确岗位职责,健全导师制,加强“传帮带”,强化岗位锻炼。积极推荐优秀“三支一扶”人员兼任基层单位团委副书记、河(湖)长助理、林(场)长助理、基层供销社主任助理等,鼓励支医人员服务期间参加助理医师等相关职业资格考试,为“三支一扶”人员锻炼成长创造条件。完善“三支一扶”人员管理制度,严明纪律规矩,加强日常监督和作风建设,健全考核激励机制。
四、健全服务保障机制。要加大配套资金支持力度,按月足额发放“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落实一次性安家费,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结合实际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办理补充医疗和商业保险,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提高保障水平。按规定严格管理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开展年度绩效自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基层服务单位加强工作生活保障,参照本单位人员标准给予食宿、交通等相应补助。多渠道搭建“三支一扶”人员交流平台,组织开展节日慰问座谈,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五、强化期满服务。要完善期满流动政策,畅通流动渠道,创新流动服务,促进“三支一扶”人员扎根基层成长成才。落实公务员定向考录、事业单位专项招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支持政策。要在县乡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拿出一定数量或比例的岗位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专项招聘,并增加工作实绩在考察中的权重,聘用后可以不再约定试用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专场招聘活动,鼓励国有企业基层单位优先招聘服务期满人员。将有创业意愿的期满人员纳入创业扶持范围,按规定落实创业政策。符合条件人员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按相关规定享受考研初试加分、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等政策。加强对服务期满人员的跟踪培养,建立联系服务机制,在职称评定、进修学习等方面予以优先。
六、组织开展中期评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组织开展第四轮“三支一扶”中期评估工作,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政策完善落实情况、管理服务实施情况等进行全面总结,深入评估“三支一扶”计划对促进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创业、推动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起到的积极作用。要大兴调查研究,通过实地调研、网上调查、发放调查问卷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建议,准确把握基层需求,研究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创新相关政策措施,推进“三支一扶”计划提质增效。全国“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赴部分省市开展重点评估调研。
七、做好宣传引导。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学习宣传“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先进事迹,加强对“三支一扶”人员思想教育和政治引领,提振干事创业激情,引导他们更好服务基层、扎根基层。加强政策宣传,创新宣传报道形式,主动进校园推送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措施,宣传项目重要意义和实施成效,不断提升“三支一扶”计划影响力。
各地要高度重视,抓紧谋划部署,尽快启动2023年实施工作,确保8月底前完成选拔招募,9月初新招募人员上岗服务。省级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规定据实结算2022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提出资金结算方案和2023年度预算申请,于6月15日前联合上报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9月30日前将本地中期评估报告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23年6月2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