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人考上事业编被清退,考生何辜
近日,河南平顶山汝州市疾控中心清退公开招聘的41名事业编制人员,引发媒体关注。此前这41名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后,已于今年2月进入汝州市疾控中心工作。在入职4个多月后,接到单位领导“考试作废并要求其自愿离职”的口头通知。
8月17日下午,汝州市卫生健康委发布情况通报称,汝州市疾控中心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招聘方案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违规设置限制性指定性报考资格条件等问题,违反了人社部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该次招聘方案无效,结果予以作废。
据了解,被录取的41人中,除了13名社会应聘者,还有28名汝州市疾控中心原非在编职工。这是此次招聘饱受非议的根源所在,也是被认定“存在为内部考生量身定做报考资格条件”的依据。
不合规的招聘当然无效,但善后工作不能简单粗暴,尤其是这里还涉及13名社会应聘者。
入职工作4个多月,没有领到过工资,却收到“考试作废并要求其自愿离职”的口头通知,无论是谁心里都会不舒服。
有入职者说,“清退我们关键是没有文件,什么都没有,就口头的,而且我们不走,就直接找社会上的人把我们工作岗位顶替了。”不难发现,这场招聘自始至终都存在不规范之处。
事业单位招考是一件很严肃的事。上述情形,让部分考生无奈。有考生表示,“2022年发招聘公告,我准备了两年,就觉得自己特别冤。我上班上得好好的,浪费我两年的精力,报班花了1万多,现在工资一分都没给我,也没有任何补偿。”
这对于一些考生来讲,无疑是时间、精力乃至情感上的多重损伤。尤其是基于年龄关系,有些考生将无缘再考。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都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硬规矩”。中央组织部、人社部还曾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同样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
按理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乏规范性措施,而上述情形的存在,无疑值得深思。
根据相关规定,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视情况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给予处分。
尽管诚如上述,但任何环节出现问题导致不良后果的出现,都是对众多考生的不负责任,更会让政府失信。
正因如此,相关部门既要反思出现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更须兼顾考生的合法权益,不能“走错一步、满盘皆输”。
招聘单位犯的错不能让考生“埋单”。诚如有媒体表示,当地有关部门也应向相关考生致歉,做出更详细的解释,并给出重考方案。尽管费时费力,或不失为一优选补救措施。
41人“上岸”4个月后遭清退,如何善后?如何防止此类事件重演?让我们拭目以待。
撰稿:杨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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