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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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对象
申请报名参加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符合下列任意一项均可。
(一)户籍在重庆市或持有重庆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非暂住证或者居住证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在渝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合格的中等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在校三年级学生;重庆户籍在市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
(三)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渝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详见重庆市教师资格网)。
3.笔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考生。
(二)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合格的中等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学历或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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