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公告已发布!有这些新变化
新华社昨天发布消息称,从今天开始,2022年国考报名,11月28日开考。本次招考共有75个部门、23个直属机构参加,计划招录3.12万人。国考,向来备受瞩目。
和以往相比,本次国考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从中又能看出哪些信息?
最引人关注的,是公共科目笔试试卷的变化。
之前是2类,今年变成3类:分别适用于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
这是国考中首次行政执法类单独命题,可见对法治的重视。
招考公告中,有一点也值得关注:明确规定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有5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如果未满5年,不得交流、遴选到其他机关。
这是首次明确写入最低服务年限。
不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之前在其他领域已有类似规定。
2014年,中组部、人社部和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上面就规定艰苦边远基层公务员考录学历要求可适当降低,同时,也要求各地明确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其中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上级机关一般不得抽调。
当时出台这些措施,是为了解决基层公务员招不到人、留不住人的问题。
这次公告的规定,显然与之一脉相承。
公告中还有一条相当重要: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这是关于回避的。
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是这么规定的: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不得报考”,是非常明确的规定,要特别注意。
另外,还有关于考察的内容。
公务员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不管是公考还是省考,最近这些年,对考察工作越来越重视。
这方面,有几点值得注意:
关于考察的工作方法,公告规定了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
在考察内容上,这次公告规定,大致有这10个方面: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和去年相比,增加了不少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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