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三明中考考试科目及分值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全省统一组织实施中考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6〕58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2017年三明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中考)相关工作通知如下:报名时间和条件时间和方式
九年级毕业升学考试和八年级地理、生物会考实行网上统一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和网址另行通知。
报名条件
在三明就读的省内外户籍初中毕业生、八年级在校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均可报考,并按相关规定参加当地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录取。
考试(考查、测试)科目、方式和时间安排
2017年继续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的办法。
考试成绩既作为衡量学生学业水平、评价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质量的主要依据,又作为高中阶段学校选拔招录新生的主要依据。
所有考生必须参加中考,未参加中考者一律不得毕业和升学。
考试(考查、测试)科目
1、省级统一命题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等9个科目实行省级统一命题考试。
2、市级组织测试或考查科目。体育与健康测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英语口语、信息技术考查,由三明市中招办制定测试或考查办法、标准,由各县(市、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考试(考查、测试)方式
2017年中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地理、生物七科实行书面闭卷笔试形式,并不得携带计算器。
为保持政策的延续和稳定,2017年思想品德、历史两科仍实行开卷笔试。
2018年中考省级统考的九个科目将全部实行闭卷笔试。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英语口语、信息技术实行现场测试或现场考查。
考试时长和分值
各科考试时长、卷面满分分值分别为:
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时长各120分钟、150分;
思想品德、物理各90分钟、100分,历史、地理、生物各60分钟、100分;
化学45分钟、75分。
时间安排
省级统考时间和科目顺序按省教育考试院通知执行。
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物理、化学7科考试安排在九年级学年末进行,地理、生物2科考试安排在八年级学年末进行。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和英语口语、信息技术等科目考查(测试),于2017年5月25日前结束,办法与去年相同。
体育考试
1、考生从项目I的中长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和游泳(100米,不分泳姿)中选择一个项目进行考试。游泳项目具体考试办法同去年。
2、2017年,市中招办在项目Ⅱ的立定跳远、一分钟跳绳、一分钟仰卧起坐(女)、实心球、引体向上(男)、篮球运球、排球垫球、足球运球等项目中,选取篮球运球作为每一位考生必考项目,考生从项目Ⅱ其它项目中再自主选择一个项目进行考试。
体育考试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试办法按明教中〔2010〕56号文件精神执行。
中考评卷
省级统考科目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制定中考试卷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以及网上评卷有关工作要求。
具体的评卷工作由我局负责组织实施,并制定评卷工作实施细则,省教育考试院将对评卷工作进行过程指导和质量监控,确保评卷工作客观公正。
成绩呈现方式
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按原始分呈现,满分450分。
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等五科按等级呈现,即85-100分为A等级、70-84分为B等级、60-69分为C等级、59分(含59分)以下为D等级。
物理、化学两科均按原始分的40%计入总分,同时折算等级,折算分后,物理40-34分为A等级,33-28分为B等级,27-24分为C等级,23分(含23分)以下为D等级;化学30-26分为A等级,25-21分为B等级,20-18分为C等级,17分(含17分)以下为D等级。
缺考和0分不记等级,考查项目按合格与不合格两级记载。
其他事项
(一)有关中考考务工作,严格按照省、市教育考试机构编制的《中考考务工作手册》规定执行。
(二)各县(市、区)省级统考科目必须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标准和要求,统一设置考点考场、规范考试程序,并按要求加强考试、评卷及招生管理,确保中考工作有序进行。
(三)严格执行初中课程计划,不得提前结束课程。保证每位学生接受完整、合格的九年义务教育,保障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的权利。
(四)由于转学、复学、在市外学校就读而回原籍报考等原因,未能参加我市2016年八年级地理、生物学业考试的九年级学生,可报名参加2017年省组织的地理、生物学业考试。
(五)各县(市、区)中招办必须于中考前,认真做好八年级地理、生物学科成绩核对,以及与九年级已实施的考试考查科目成绩和有关信息、政策性加分等合成并库工作。
(六)往届考生总分扣减25分后,参加普通高中录取。
组织宣传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认真组织学习《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和《福建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闽政〔2016〕20号)以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全省统一组织实施中考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6〕58号)等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基础教育发展的形势和深化改革大局,准确把握初中教育考试评价改革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舆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把全省统一中考的改革精神传达到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做到家喻户晓,确保我市中考改革的顺利实施。
=相关试题推荐=
=相关文档推荐=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