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24-9-27 13:04:55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长白山管委会旅游和文化体育局、长春新区商务与文化旅游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文化教育局,梅河口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市场函〔2023〕24号)要求,文化和旅游部定于2023年11月25日举行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

(四)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报名程序

报名分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网上信息审核、网上交费和网上下载准考证四个环节。

根据我省实际,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划分四个考站:即:长春考站(可报考语种:普通话、英语、日语、俄语、朝鲜语)、吉林考站(可报考语种:普通话)、延边考站(可报考语种:普通话、英语、日语、俄语、朝鲜语)、通化考站(可报考语种:普通话),各地组织报名考生就近就地报考。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9:00至8月14日17:00,考生可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名信息,网址:mr.mct.gov.cn/(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入口),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资料,考生须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身份证扫描件(包括正、反两面,考试日期须在身份证有效期内)、学历证书扫描件并填报信息,上传材料的具体要求参见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考生在多地重复报名,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核:完成网上报名后,考站应于2023年7月10日9:00至8月21日17:00前,完成报名考生的网上信息审核。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考生报名信息不再予以变更。

(三)网上交费:考生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缴费。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17:00。依据吉林省发改委、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和导游人员等级考核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吉发改审批联字〔2007〕6号)文件中规定,向考生收取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费用每人255元,加试外语不另收费用。交费成功后,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四)下载准考证:考生自2023年11月20日9:00起,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机试考试、现场考试各一张准考证)。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交费的考生,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三、考务安排

(一)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科目一、科目二

2023年11月25日9:00-10:30

科目三、科目四

2023年11月25日10:30-12:00

科目五

(现场考试)

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方式:凡新报考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考生,笔试考试、现场考试(面试)全部参加。已经取得导游资格证书,需转换其他语种的考生(加试考生)只需参加现场考试(面试)。涉及培训等相关事宜由各考站自行安排。

(三)考试科目及范围:考试由笔试与现场考试(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采取机考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政策与法律法规、导游业务、全国导游基础知识、地方导游基础知识(科目一、二、三、四)。现场考试(面试)科目为:导游服务能力(科目五)。考试语种设立五种:分别为普通话、英语、日语、俄语、朝鲜语。

科目一、二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科目三、四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每张试卷总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科目五考试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现场考试工作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总分100分。

科目一至科目五的复习范围参照《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大纲》要求,可通过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查看、下载。

(四)现场考试考场安排:网上交费结束后,各考站依据报考考生数量,于2023年10月14日前,申报现场考试场地及考场设置情况。

四、考试结果公布

考试结果以笔试成绩、现场考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分别划定分数线,笔试成绩、现场考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满足划线要求的为合格。加试考生的考试结果以现场考试(面试)成绩满足划线要求为合格。考试成绩仅当年有效。

2024年3月11日9:00起,考生可登陆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试结果。

五、成绩复核

考生需要对考试结果进行复核的,可自考试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出复核申请,核查后结果为最终结果,不再予以复核。考试结果复核工作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六、证书核发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托各考站行政部门核发“导游资格证书”。考生领取证书需提供与报名信息一致的材料原件,供发证人员核验。

1.新报考考生需查验:

(1)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2)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即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如不能提供,需开具有效学历证明);

2.加试考生应交验:

(1)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2)需交验“导游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七、其他事项

(一)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报考要求:一是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按《关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旅办发〔2008〕174号)有关规定执行,报名过程中也可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供资格审核。二是台湾居民报名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供资格审核,台湾居民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其他要求与大陆地区考生相同。

(二)中等职业学校旅游类专业报考要求:2024届中等职业学校旅游类专业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且取得毕业证书,方可领取“导游资格证书”。

(四)考试资讯发布及技术咨询:吉林省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相关资讯在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发布,网址:,请考生及时关注网上信息。报名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21-61948895。

八、有关要求

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要高度重视考试工作,加强管理、落实责任、严肃纪律,确保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顺利举行。

一是加强考试管理。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全过程管理,严格落实考试管理办法,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切实维护好考试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二是落实考务责任。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要进一步落实考务责任,组织考务人员加强对考试工作有关文件、规定的学习,强化履责意识,提高履职能力。

三是严肃考风考纪。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对于考试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事件,一经查实立即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四是严格财经纪律。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另行收取费用。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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