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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温州市高中学生思想政治小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温教研高函〔2018〕6号

关于开展2018年温州市高中学生思想政治小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研部门,市局直属各高中: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精神,适应深化课程改革与高考改革,促进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的紧密结合,推进高中思想政治课堂变革,经研究,决定举行2018年温州市高中学生思想政治小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在校高中学生(个人或2-6人小组合作申报)。

二、选题方向

小论文应具有一定的价值与意义,同时又能切合高中学生的实际,反映一定的探究创新能力和质疑批判精神。

能运用所学某一知识,对身边的社会现象、社会问题等进行分析探究,做到观点明确,一事一议,短小精悍。

三、论文格式

小论文一般包括封面、摘要、正文、参考文献和附件。

1.封面:见附件1。

2.摘要:字数一般不超过200字,字体为小四号楷体。

3.正文: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用A4纸打印,字体为小四号宋体,行距为22磅,页边距2厘米。

4.参考文献。

5.附件:展示小论文研究过程原始文字材料(如记录册)等,控制在5页以内。

四、评审原则

1.真实性:反映社会现实,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必须由我市高中学生本人亲自完成,杜绝剽窃。

2.逻辑性:问题分析透彻,所得结论经得起推敲,论证逻辑严密。

3. 先进性:小论文研究及结果,对社会发展及社会生活有意义。

五、评选流程

1.报送:各县(市、区)教研部门和市局直属高中于2018年3月30日前将小论文和参评目录表(目录表顺序与文件中小论文的显示顺序务必一致)电子稿发到705347067@qq.com。逾期不再接收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2.评审:聘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小论文进行初评和复评。

3.奖励:评出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将发给相应的获奖证书。

六、参评名额

瑞安、乐清、苍南各30篇,永嘉、平阳各20篇,瓯海、龙湾各15篇,文成、泰顺、经开各10篇,洞头及市局直属各高中各5篇。

附件:

1.温州市高中学生思想政治小论文封面

2.温州市高中学生思想政治小论文参评目录表

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2018年1月4日

附件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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