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24-10-2 12:08:27

2024年上半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和招聘工作安排公告

各位考生: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公告》(简称《招聘公告》)要求,现将2024年上半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岗位入闱资格审查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和招聘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达不到规定比例岗位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

2024年塔城地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岗位入闱资格审查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为110分,查询成绩时显示为“该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1,需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是否进入资格审查环节请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的岗位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专业教师及毕业生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22〕2号)要求,部分招聘岗位须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涉及岗位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比例进入资格审查,应聘人员达不到规定入闱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以上的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参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1.测试组织: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由塔城职业技术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2.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岗位代码:、、、、、、、、、、、。

3.时间安排:2024年5月18日下午16:00资格审查;5月19日上午9:3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4.测试地点:塔城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楼(乘车路线:乘坐2路公交车到塔城职业技术学院站)

5.测试安排:

塔城职业技术学院将提前点对点采取电话、短信的方式通知考生测试环节要求及测试内容和方式。

(1)资格审查:考生须于5月18日下午16:00前,到达塔城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楼一楼参加资格审查。须持打印的《报名表》、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填写《2024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1)、打印《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系统”进行验证、打印)及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以上所有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证明须提供原件。

(2)相关要求: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在资格审查现场通知。测试正式开始15分钟后到达测试地点的,取消测试资格。

(3)咨询电话: -、 冯露老师

6.笔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4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60%。

总成绩于5月20日下午17时后在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门口进行公示,考生须自行前往查看并按要求参加体检环节。

请以上岗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接收考试通知,若因个人原因造成无法参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后果由考生承担。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具体要求按电话和现场通知执行,具体事宜由塔城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资格审查时间:5月19日至5月21日,每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00;各岗位资格审查时间安排详见《2024年上半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安排一览表》(附件2)。已参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考生不再参加此次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地点:塔城开放大学(塔城市塔尔巴哈台路436号,乘坐3路公交车到塔城开放大学站下车);

(三)资格审查内容:资格审查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程序进行。

1.面试入闱人员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入闱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且入闱者同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占面试入闱名额。应聘人员达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以上的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审查。

2.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是根据《招聘公告》和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所持证明材料和网络报名资格信息以及享受倾斜政策项目的确认、审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审查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面试入闱人员须持打印的《报名表》、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填写《2024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1)、打印《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系统”进行验证、打印)及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到指定的资格审查地点参加审查。以上所有证件、证明均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应证明:

(1)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证明或志愿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2)“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证明或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3)“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地(州、市)党委组织部门证明或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4)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

(5)报考岗位有户籍要求的,驻疆部队现役军人、在新疆县(市、区)、乡(镇)工作的各类国家工作人员、援疆干部、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和子女须提供与关系人的关系证明材料。

(6)国有企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人力资源部门同意报考并按要求转递考生人事档案的证明。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并按要求转递考生人事档案的证明。其中,人事管理权限在县(市、区)、兵团师及以上组织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须提供县(市、区)、兵团师及以上组织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教育、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在提供同级教育、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同时,须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并盖章。

(7)对国家、自治区政策范围内的新冠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报考医疗卫生行业岗位时,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部门的认定材料。

(8)报考岗位要求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须现场交纳40元面试费、领取《面试日程安排表》、《面试须知》和《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单》并签字确认。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应聘者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五)资格审查递补。

对资格审查产生名额空缺的岗位,在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无人员可递补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时 间:5月23日,共1天。(工作时间:10:00-13:30,16:30-19:30)

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地 点: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大厅(塔城市光明路44号,乘坐公交车2路到花园街站下车向东70米马路右侧。)

四、面试

1.面试时间:5月25日至5月29日,共5天,每天上午10:00、下午15:30正式面试。详见《面试日程安排表》、《面试须知》。

2.面试地点:塔城开放大学(塔城市塔尔巴哈台路436号,乘坐3路公交车到塔城开放大学站下车);

3.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4.面试入闱人员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5.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6.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45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期间,对参加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电子手表等电子产品进入候考室。

(3)候考室管理员组织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按顺序号参加面试,面试时只能向考官报参加面试的顺序号,不得泄漏个人相关信息,否则按作弊处理。

(4)面试时,考生须提供《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单》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面试结束予以退还。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按招聘岗位和面试人数1:1及以下比例进行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6)面试当日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含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或参加面试),出现名额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7.总成绩计算:

(1)管理岗位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3)×50%+面试成绩×50%。

(2)专业技术岗位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3)×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进行加试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于面试次日17时后张贴在面试考点外,同时公告下一环节安排和要求,考生须自行到现场查看,不再另行公告和通知。

五、体能测评

1.所有公安岗位均须参加体能测评。详见《塔城地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岗位表》(附件3)。

2.体能测评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2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4)执行。

六、体检

1.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由地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附件5)、《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项目(试行)》(附件6)执行,对于其中无明确规定的,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

3.对规定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由体检医院安排当日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项目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4.非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考生若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检,须在体检结果公示5日内向地区人社局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可另行指定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5.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含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迟到30分钟以上者),岗位出现空缺名额,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考察环节。

七、其他环节安排

体能测评、体检环节时间及要求将随总成绩公示一并通知,不再另行公告和通知。

体检结果公示和考察环节具体事宜将在塔城地区政府网(塔城地区行政公署)进行公告,请考生及时登录查看。

八、其他事宜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后期发布公告或通知为准。考生应及时登录塔城地区行政公署网()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

考生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若因个人原因造成无法正常接收通知、参加考试各环节的,后果均由考生承担。(若考生电话号码有变化,须在资格审查时及时报备)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地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九、咨询电话及邮箱

工作时间可拨打咨询电话: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政策咨询电话: -

政策咨询邮箱:

监督举报电话: -、

监督举报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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