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199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办发〔1997〕105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均可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具体报名条件如下:(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者,可免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个科目(报考级别为“免2科”):
1.必须在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毕业;
2.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担任)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并且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另外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三)香港、澳门居民,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精神,可按照文件规定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以及工作年限、专业工作年限等相关条件具体定义,以行业主管部门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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