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24-10-3 02:05:55

关于举行湖州市初中语文教学活动评审的通知

关于举行湖州市初中语文教学活动评审的通知

湖州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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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湖州市初中语文教学活动评审的通知

各区(县)教科研中心、市直有关学校:

为推进《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22年版)》和新修订语文教材顺利实施,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学习中心教学范式构建,根据《湖州市教育教学研究评审办法(试行)》规定和市教科研中心工作安排,决定举行湖州市初中语文教学活动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4年10月15~16日。

二、地点

湖州市南浔区水晶晶新城学校(湖州市南浔区江蒋漾路66号)。

三、内容

(一)听课与定标

1.听课:陈利芳《与朱元思书》、芮培莉《制订故事会评价表》。

2.定标:基于课例,研讨、完善教学活动评审评价表。

(二)教学活动评审

1.评审主题:单元整体视域下的单篇教学。

2.选题范围:现行统编语文教材七八九年级上册后三个单元,课题自选。

四、评审办法

1.参评对象:在编在岗初中语文教师。参评教师教龄不得少于3年。

2.参评人数:区(县)各推荐2名教师参评,市直初中推荐1名教师参评。

3.评审形式:现场上课。上课时间40分钟。

4.评委确定:评委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签产生,适时单独通知。

5.活动设奖: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6名。

五、参会对象

参评教师、评委、区县初中语文教研员、市初中语文学科中心组成员;其他观摩教师,各区县15人左右,市直初中学校各2人左右。

六、其他

1.本次活动由南浔区研训中心、南浔区水晶晶新城学校承办。

2.参评教师、评委、区县初中语文教研员、市初中语文学科中心组成员15日上午8︰30报到;其他与会人员15日上午12︰20报到。

3.15日上午10:45举行评审会议,公布评分标准、评分合成办法、同分处理等内容,并抽签决定上课次序。

4.参评教师推荐表(附件1)于2024年10月10日前发至邮箱。

5.参评教学设计于2024年10月13日前发至上面邮箱,并打印20份带至评审现场。

6.与会人员回执汇总表(附件2)于2024年10月9日前发南浔区研训中心杨老师。

7.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往返,确保交通安全;差旅费回所在单位报销。

附件:

1.湖州市初中语文教学活动评审参评教师推荐表

2.湖州市初中语文教学活动评审与会人员汇总表

湖州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

2024年9月30日

关于举行湖州市初中语文课堂教学活动评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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