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湖州市初中语文教学活动评审的通知
关于举行湖州市初中语文教学活动评审的通知湖州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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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湖州市初中语文教学活动评审的通知
各区(县)教科研中心、市直有关学校:
为推进《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22年版)》和新修订语文教材顺利实施,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学习中心教学范式构建,根据《湖州市教育教学研究评审办法(试行)》规定和市教科研中心工作安排,决定举行湖州市初中语文教学活动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4年10月15~16日。
二、地点
湖州市南浔区水晶晶新城学校(湖州市南浔区江蒋漾路66号)。
三、内容
(一)听课与定标
1.听课:陈利芳《与朱元思书》、芮培莉《制订故事会评价表》。
2.定标:基于课例,研讨、完善教学活动评审评价表。
(二)教学活动评审
1.评审主题:单元整体视域下的单篇教学。
2.选题范围:现行统编语文教材七八九年级上册后三个单元,课题自选。
四、评审办法
1.参评对象:在编在岗初中语文教师。参评教师教龄不得少于3年。
2.参评人数:区(县)各推荐2名教师参评,市直初中推荐1名教师参评。
3.评审形式:现场上课。上课时间40分钟。
4.评委确定:评委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签产生,适时单独通知。
5.活动设奖: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6名。
五、参会对象
参评教师、评委、区县初中语文教研员、市初中语文学科中心组成员;其他观摩教师,各区县15人左右,市直初中学校各2人左右。
六、其他
1.本次活动由南浔区研训中心、南浔区水晶晶新城学校承办。
2.参评教师、评委、区县初中语文教研员、市初中语文学科中心组成员15日上午8︰30报到;其他与会人员15日上午12︰20报到。
3.15日上午10:45举行评审会议,公布评分标准、评分合成办法、同分处理等内容,并抽签决定上课次序。
4.参评教师推荐表(附件1)于2024年10月10日前发至邮箱。
5.参评教学设计于2024年10月13日前发至上面邮箱,并打印20份带至评审现场。
6.与会人员回执汇总表(附件2)于2024年10月9日前发南浔区研训中心杨老师。
7.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往返,确保交通安全;差旅费回所在单位报销。
附件:
1.湖州市初中语文教学活动评审参评教师推荐表
2.湖州市初中语文教学活动评审与会人员汇总表
湖州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
2024年9月30日
关于举行湖州市初中语文课堂教学活动评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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