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健委”)所属丹阳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集中公开招聘10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原文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21日至2006年10月25日期间出生);取得卫生专业中级、副高级、正高级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分别放宽到40周岁(1983年10月21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1978年10月21日及以后出生)、50周岁(1973年10月21日及以后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备良好的品行。(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专业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由毕业院校(科研机构)出具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的书面证明,视为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下简称“两个同等对待对象”)。
(十)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4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二、应聘报名(一)报名时间和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1日9:00-10月25日16:00;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0月21日9:00-10月26日16:00;3.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10月21日9:00-10月26日每天9:00-16:00;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10月21日9:00-10月26 日每天9:00-16:00;5.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10月21日9:00-10月27日10:00。(二)网上确认
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10月25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市卫健委陈述申辩。
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并于参加笔试后3日内,凭相关证件到(云阳路32号)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岗位核减、取消和改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10月28日10:00-12:00登录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准考证的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到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1月7日-11月8日。
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岗位代码为001-014的应聘人员不参加笔试,无须打印准考证)。
(五)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市卫健委根据《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初审意见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10月26日16:00前向市卫健委陈述申辩。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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