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24-10-4 01:05:30

2024年下半年大邑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招聘4名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告

五、 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确属急需紧缺专业、特殊岗位的,经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放宽至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于2024年10月16日通过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成都人事考试网将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六、 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面试成绩以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的《准考证》。

2.笔试科目:B类卫生医务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能力素质》。

3.笔试成绩计算(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40%+《医学能力素质》成绩×60%。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含照片的社会保障卡,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

4.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5. 笔试成绩公布:应聘人员可于11月8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对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和违规违纪三种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可在2024年11月9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申请核查原始成绩,逾期将不再受理。核查结果由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于2024年11月12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公布。加分后的笔试总成绩、名次排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及是否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校验于2024年11月18日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应聘人员,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6.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本次大邑县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此次大邑县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参考人员的平均分,低于此分数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7.政策性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经组织选派在四川省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第一日),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的加分政策(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上加分)。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不享受加分、定向、考核等政策。

政策性加分依据:1.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2.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意见》(成府规〔2024〕3号)规定加分;3.“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分别按《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规定加分;4.原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农村特设教师岗位计划、基层卫生机构大学生支医计划人员)按照《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实施新一轮成都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成人社发〔2023〕6号)规定加分。5.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志愿者按照《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志愿者招募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卫健发〔2022〕25号)规定加分。

所有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原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①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请用A4纸竖式打印为1页)。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③《退役证》以及《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明)、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④《应聘资格审查表》1份(报名系统打印,请用A4纸竖式打印为1页)。

所有办理加分人员须在2024年10月31日(只限当日,工作时间:09:00-12:00;13:00-17:00)内由本人交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地址:大邑县邑新大道192号),并现场签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二)面试及原件核对校验

进入面试原件核对校验的人员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公告岗位条件表中各单位面试比例,在达到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原件校验时间:见笔试总成绩公示。

原件校验地点: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邑县邑新大道192号)。

资格审查原件校验须本人持下列材料参加,并签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1.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1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和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请用A4纸竖式打印为1页);

3.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和其他证明材料,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

原件校验合格者缴纳80元面试考务费,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在达到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如笔试总成绩相同,则按《医学能力素质》成绩排序),递补只进行一次。

同一招聘岗位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应调减招聘人数。本次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此分数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公布。

七、 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在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总成绩排序,若笔试总成绩再相同,按《医学能力素质》成绩排序)。

体检由大邑县卫生健康局和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七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大邑县卫生健康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总成绩排序,如笔试总成绩再相同,按《医学能力素质》成绩排序),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 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大邑县卫生健康局和招聘单位组织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总成绩排序,如笔试总成绩再相同,按《医学能力素质》成绩排序),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 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大邑县卫生健康局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总成绩排序;若笔试总成绩再相同,则按《医学能力素质》成绩排序),递补只进行一次。

十、 聘用及报到

(一)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经大邑县卫生健康局按程序报送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由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派至招聘单位所属下设或一体化管理的公办村卫生室(不含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

(四)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在所聘单位村卫生室服务年限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

(五)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在入职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否则按程序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十一 、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大邑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大邑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

应聘人员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相关问题,请拨打大邑县卫生健康局电话()咨询。成都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操作技术支持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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