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24-10-5 10:05:25

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一、报名条件: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一)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报名系统中选择“考全科”级别)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2.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3.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4.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二)参加2个科目考试(报名系统中选择“免二科”级别)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1.受聘担任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三)参加1个科目考试(报名系统中选择“增报专业”级别)已经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进行报考。(来源:《关于做好北京地区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京人考发〔2023〕15号)第三部分报名条件。请依据当年我市报名文件要求进行申报。查看路径为: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热点服务—人事考试—考试通知,选择相应年份查看当年该项考试的报考文件。())二、报考人员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报名信息,确认信息真实、客观。三、按要求上传审核所需的材料原件图片(图片须清晰完整;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报考人员,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图片时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图片)。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