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前提醒!2023年医师资格医学综合考试最新规定要知道,否则影响成绩!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发布了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的考试时间、跨题型不可回看、考前准备、考试规则(机考)以及违规行为等最新消息,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具体考试时间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2023年 第1号),蒙医、藏医、维医、哈萨克医实行纸笔考试,其他类别实行计算机化考试。军队现役人员加试军事医学,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加试相应内容。统一考试时间如下:
一、计算机化考试
(一)临床类别
1.执业医师
第一单元:8月19日(六)16:30-18:30
第二单元:8月20日(日)9:00-11:00
第三单元:8月20日(日)13:30-15:30
第四单元:8月20日(日)16:30-18:30
2.执业助理医师
第一单元:8月18日(五)9:00-11:00
第二单元:8月18日(五)13:30-15:30
(二)中医类别
注:含中医、中西医结合、傣医、中医(朝医)专业、中医(壮医)专业
1.执业医师
第一单元:8月18日(五)9:00-11:00
第二单元:8月18日(五)13:30-15:30
第三单元:8月19日(六)9:00-11:00
第四单元:8月19日(六)13:30-15:30
2.执业助理医师
第一单元:8月19日(六)9:00-11:00
第二单元:8月19日(六)13:30-15:30
(三)口腔类别
1.执业医师
第一单元:8月18日(五)9:00-11:00
第二单元:8月18日(五)13:30-15:30
第三单元:8月19日(六)9:00-11:00
第四单元:8月19日(六)13:30-15:30
2.执业助理医师
第一单元:8月19日(六)9:00-11:00
第二单元:8月19日(六)13:30-15:30
(四)公共卫生类别
1.执业医师
第一单元:8月18日(五)9:00-11:00
第二单元:8月18日(五)13:30-15:30
第三单元:8月19日(六)9:00-11:00
第四单元:8月19日(六)13:30-15:30
2.执业助理医师
第一单元:8月19日(六)9:00-11:00
第二单元:8月19日(六)13:30-15:30
(五)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第一单元:8月19日(六)9:00-11:00
第二单元:8月19日(六)13:30-15:30
(六)加试考试
1.执业医师
军事医学:8月19日(六)11:05-12:05
院前急救岗位、儿科专业:8月19日(六)11:05-11:35
2.执业助理医师
军事医学:8月19日(六)11:05-11:35
二、纸笔考试
蒙医、藏医、维医、哈萨克医执业医师
第一单元:8月19日(六)9:00-11:30
第二单元:8月19日(六)14:00-16:30
第三单元:8月20日(日)9:00-11:30
第四单元:8月20日(日)14:00-16:30
蒙医、藏医、维医、哈萨克医执业助理医师
第一单元:8月19日(六)9:00-11:30
第二单元:8月19日(六)14:00-16:30
跨题型不可回看
医师资格考试综合考试试卷包括A1 、A2、A3/A4和B1四种题型。为加强考试管理,维护考试公平,计算机化考试“跨题型不可回看”,考生须完成同一题型内全部试题作答后,方可进入下一题型。作答过程有标疑试题,须在进入下一题型前确认作答结果,否则作答结果不可修改。考生如需提前熟悉相关操作,可通过中心网站或手机端登录考生服务系统,观看详细视频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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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前准备
1.打印准考证
关注考区相关通知,考前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认真阅读准考证上信息,关注重要提示。
2.核查身份证件
考前确认身份证件有效期限,切勿因一时疏忽影响考试入场。
3.了解行车路线
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了解行车路线,确定交通方式,熟悉考场安排,避免延误。
4.熟悉机考系统
可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考生服务系统”观看考试系统操作指南,提前了解相关功能和常见问题处理。
5.知晓考试规则
遵守考试规则,任何书籍、纸张、计算器、手表、手机、手环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以及一切与考试无关但有作弊嫌疑的物品均不得带入考室。
6.明确合格分数线
除蒙医、藏医、维医、傣医、哈萨克医、中医(朝医)专业、中医(壮医)专业外,执业医师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执业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为180分。
请大家保持良好心态,妥善安排作息,注意饮食卫生,保证充足睡眠。预祝取得好成绩。
考试规则(机考)
1.考生在考前25分钟(第一单元:考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室,并在《考生签到签退表》上签到,入座后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右上角,以便核验。
2.参加计算机化考试的考生应自备签字笔,其他任何书籍、纸张、计算器、手表、手机、手环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以及一切与考试无关但有作弊嫌疑的物品均不得带入考室。
3.开考前15分钟,考生可按准考证号和有效身份证件号登录考试系统(证件号输入应注意括号和大小写),核对并确认个人信息无误后,进入考试规则和考生承诺界面,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并确认后,等待考试开始。
4.考试开始后,考生应关注考试界面左侧的时间窗口,掌控考试时间。
5.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室。
6.考试期间考生不得离开考室。考试规定时间前完成答题或要求提前结束考试的考生,须在考务人员的监管下,在警戒线区域内指定地点等待,等待期间不得使用通讯工具,考试结束后方能离开。
7.完成答题信息后,应关注考试界面左侧的答题信息提示,确认没有未答题,方可提交答题信息。若考生未提交答题信息的,待考试结束后系统将自动提交答题信息。
8.考生不得要求监考员解释试题,如遇计算机系统问题,可举手询问。外籍或台湾、香港、澳门考生进入考场后,必须使用普通话。
9.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偷窥;不准吸烟。
10.监考员离场指令发出后,考生方可离场。
11.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监考工作。对违法违规的考生,将依据《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违规行为
请记住这些行为将被认定违纪违规,会对您的职业生涯造成影响,切莫为之!
以下12种行为,当年单元或者考站考试成绩无效:
1.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在规定之外位置就座并参加考试的;
2.进入考室时,经提醒仍未按要求将规定物品放在指定位置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4.未按要求使用考试规定用笔或者纸答题,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5.未按要求在试卷、答卷(含答题卡,下同)上正确书写本人信息、填涂答题信息或者标记其他信息,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6.考试开始30分钟内,经提醒仍不在答卷上填写本人信息的;
7.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8.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室的;
9.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10.在考室或者考场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试秩序的行为,经劝阻仍不改正的;
11.同一考室、同一考题两份以上主观题答案文字表述、主要错点高度一致的;
12.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以下5种行为,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1.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被查出携带记载医学内容材料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3.将试卷、答卷或者涉及试题的作答信息材料带出考室的;
4.故意损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设备、材料的;
5.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较为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
以下9种行为,当年考试成绩无效,在2年内不得报考医师资格:
1.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被查出携带电子作弊工具的;
2.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3.在考场警戒线范围内对外进行通讯、传递、发送或者接收试卷内容或者答案的;
4.拒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故意扰乱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秩序的;
5.与考试工作人员串通作弊的;
6.威胁、侮辱、殴打考试工作人员的;
7.利用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虚假材料报名的;
8.填写他人考试识别信息或者试卷标识信息的;
9.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以下5种行为,认定为参与有组织作弊,当年考试成绩无效,终身不得报考医师资格:
1.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
2.在考场警戒线范围内对外进行通讯、传递、发送或者接收试卷内容或者答案的;
3.散布谣言,扰乱考试环境,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4.考前非法获取、持有、使用、传播试题或者答案的;
5.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有组织作弊行为。代考人员参与有组织作弊也将严厉处罚。
参与有组织作弊的人员将被严惩:
1.在校医学生、在职教师参与有组织作弊,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在校医学生参与有组织作弊情节严重的,终身不得报考医师资格。
2.医师参与有组织作弊,已经取得医师资格但尚未注册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不予注册;已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由注册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注销其执业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并不再予以注册。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医师的处理情况应当及时通报其所在单位。
事后被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也将被处理:
考试结束后发现并认定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依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通过违纪违规行为取得医师资格将被撤销:
考生通过违纪违规行为获得考试成绩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的,由发放证书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撤销并收回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并进行通报。
除了以上这些行为,部分地区也有相关的考场规范,因此各位考生需要仔细了解相关考试政策,以免努力白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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