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职称考试
会计职称考试的全称是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会计职称考试是由财政部、 人事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共分初级会计、中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职称三个级别。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每年考试一次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会计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证书全国范围有效。 常见问题回答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目前尚未办妥申领手续能否报名参加考试 ——不能。根据全国考办规定报考人员在办理报名手续时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等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人员如何报名参加中级考试 ——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对从事会计工作年限不作要求。 3、对报名参加考试人员的学历有何规定 ——1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或中专毕业以上学历。 2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大专含以上学历。且须具备一定会计工作年限如大专学历会计工作满五年本科学历会计工作满四年等等。 4、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等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人员如何报名参加中级考试 ——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对从事会计工作年限不作要求。 5、 香港、澳门居民要报名参加考试应具备什么条件——港澳居民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2000 年 9 月 8 日财政部、人事部财会11 号修订发布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一、 资格考试组织领导 财政部、人事部联合成立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考试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财政部会计司。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人事职改部门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根据《暂定规定》第十条规定组织实施本地区的考试工作。二、 考试科目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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