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后参加就业见习岗位,政府缴纳了工伤保险,还算是应届生吗?
我是24届毕业生,已经毕业了,目前在广东这边的市级政府这边参加他们的就业见习岗位,当时招聘的时候说,见习期间不视为就业,见习期满可按规定享受应届生待遇。但我查询社保缴费的时候发现他们为我缴纳了工伤保险,咨询了一下人事她说这是特定人员工伤保险,有没有老哥知道这种情况参加25国考和省考,我还是属于24届应届毕业生身份吗?因为我看到好像往届生报那种去年应届岗位的话,需要无社保缴纳证明,但现在开不出来了,已经有工伤保险的证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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