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政策解读
一、自学考试自考,即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以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报考者须按照自考专业计划规定,在规定时间内获得相应专业中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和学分(报考自考本科者还需申请学历认定),经过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后,就可以申请该专业的自考毕业证书。
二、关于自考报名:
1.自考的学历层次以及报考条件
自考有两种学历层次,即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者可以报考自考专科;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教育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文凭)者可以报考自考本科(或正在接受专科以上学历教育者也可以报考自考本科,但在申请自考本科毕业前,必须获得专科以上学历证书,并完成学历认定)。
2.辽宁省自考的报名时间:
目前,辽宁省自考每年安排两次考试,分别是每年4月份和10月份。4月份考试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前一年的12月中旬和当年1月中旬之间;10月份考试一般安排在6月中旬和7月中旬之间。考生可以在临近报考前,登陆“沈阳招生考试网”查询具体报名时间。如有临时加考,省、市招考部门将提前发布相关信息,请考生留意。
3.考生是否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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