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指南
一、时间安排1、学生提交论文申请时间:
上半年5月1日~15日
下半年11月1日~15日
2、毕业论文答辩安排时间:
由衔接院校根据教学进程自主安排,原则上提交申请与安排答辩之间的时间间隔不少于五个月。衔接生原则上要求在参加自考衔接学习第三个学期才能申请写毕业论文,第四个学期进行论文答辩。
衔接院校要尽早做好有关工作安排及提前下达答辩工作任务。于答辩前(最迟于上半年4月上旬、下半年10月上旬)把答辩安排表(附件1)上报广西大学自考办。
3、学生提交论文定稿时间:最迟于毕业论文答辩前两周提交。
4、分发论文给答辩教师时间:至少于答辩前一周。
5、上报毕业论文成绩时间:上半年5月5日前,下半年11月5日前完成毕业论文成绩上报。
6、进行答辩费财务结算时间:与提交毕业论文成绩同时进行。需开具毕业论文答辩费发票的,要提前提供时间、数量、名单给广西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财务代办。
二、收费标准及凭据开具:
1、所有申请毕业论文答辩的学生均需缴纳答辩费150元/人。此部分费用由广西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开具发票。
2、自考衔接考生根据自愿原则参加论文写作专项辅导,专项辅导费200元/人。报名方式:登陆广西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自主选择论文指导老师,选取论文题目,提交论文写作。
三、工作流程
1、提前通知学生进行毕业论文申请,指导学生填写《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考核登记表》(双面打印)
2、安排答辩时间、地点,做好答辩分组,安排答辩教师。答辩组长由广西大学教师担任。
3、论文提交及审核:
(1)提交电子版。建议文件命名格式为“专业-组号-姓名”,学生将定稿的论文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管理人员按答辩分组名单将论文打包发送给相应的答辩教师。
(2)答辩教师审核论文的字数、排版及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返回重写。
(3)学生自行打印4份纸质论文到答辩现场,3份交给答辩老师,答辩完成后交1份给衔接院校存档。
4、论文答辩评分、签字要求:
(1)“评定者姓名”“评定成绩”由现场3位(含以上)答辩教师填写;
(2)“判定成绩”、“判定者签字”由答辩组长填写;
(3)“平均成绩”、“评定成绩登分签名”、“复核者签字”由负责答辩工作的管理人员填写。
5、成绩上报及审核:
将打印的成绩表与毕业考核登记表一并交到广西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中心审核、上报并存档。
附件一:自考毕业论文答辩安排表.doc
附件二: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条例.docx
附件三: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规范要求.docx
附件四:论文样式.docx
附件五:自考毕业论文写作参考题目.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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