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自考南通自学考试南通自考本科
全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法律专业报考指南一、 报名办法:1、 报名条件: 军队(含武警) 干部、 士官、 民兵预备役和在编职工等, 具有高中(中专)学历的可报考专科, 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学历的专科以上的考生可直接报考本科。2、 报名程序: 报考者需经单位同意, 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3、 报名时间: 5 月份开始报考当年 10 月份开考的课程。 首次报名的考生要填写《考生报名登记表》, 并交纳考务费用、 教材费用等, 同时交 6 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经考区、大单位考办审验、 汇总后统一报专业考委办公室注册, 发准考证。 二、 考试办法:自学考试不设学制。 根据自学考试实施计划安排, 通常每年组织两次考试, 上、 下半年各一次。 考生可根据专业考办预告当年考试课程计划, 自主选考其中课目(一次最多报 4 门,同一半天内开考的课程, 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门)。 三、 学籍管理:1、 考生办理报名手续, 经主考院校审查合格后, 即取得本专业自学考试学籍, 由主考院校经大单位专业考办通知考生本人。2、 课程考试合格者, 由主考院校将成绩填入考生学籍档案, 并按照规定计算学分; 课程考试不合格者, 可参加该课程下一次考试。 课程考试合格的成绩有效期为 8 年。 考试合格课程一般不颁发《单科合格证书》, 如考生中途辍考退学, 由本人申请, 逐级报专业考办审批,可发给考试合格课程的《单科合格证》。3、 课程设置表中标“* ” 的课程, 使用全国自学考试委员会组织的考试大纲和教材,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4、 计算机及其应用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非计算机及其应用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需加考“计算机组成原理”、“电子技术基础(三)”、“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三)”三门课程。 四、 免考办法:1、 免考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 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