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杂谈】高中地理研学旅行课程化策略研究
2016年12月教育部、国家旅游局等11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将研学旅行纳入教育教学计划,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统筹考虑,并要求学校建立完善的研学旅行课程体系。2017年9月教育部《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进一步将研学旅行纳入综合实践课程范畴,明确了其课程属性。高中地理研学旅行作为适应新课程改革,培养地理核心素养必不可少的方式,理应成为学校课程体系中的一部分,但目前其在多地的开展仍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因此,如何贯彻落实高中地理研学旅行课程化的实施成为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一、高中地理研学旅行课程化的价值意蕴
高中地理研学旅行课程化强调将地理研学活动融入到现有的高中地理课程计划中,从观念、目标、体系、实施、评价等角度规划研学课程,将其进行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系统安排和设计。以课程化来推进高中地理研学旅行,一方面能有效避免目前研学旅行过程中所出现的“只旅不学”,“只学不研”“不研不学”等问题,一定程度上防止研学旅行的无序盲目开展,推动地理研学旅行朝着科学化、常态化的方向开展,进而建立稳定的运作体系;另一方面有助于完善高中地理课程体系,弥补课堂教学在进行地理学科素养培养过程中所面临的不足,推动核心素养的落实及地理深度学习的开展。
二、高中地理研学旅行课程化存在问题分析
(一)地理研学旅行课程化观念较薄弱
对地理研学旅行的积极认知和正确意识是地理研学旅行课程化的首要前提。地理学科以地球表面各圈层现象和规律为研究对象,研学理应成为学习该学科的重要方式之一,但目前部分学校及教师受传统课堂的影响,仍缺乏对地理研学旅行课程价值的审视,将其等同于一般的课外活动或地理课程的附属部分,缺乏对研学旅行的重视,课程设置形式化、课程实施淡化问题严重。对地理研学旅行课程的定位模糊及错误观念是研学旅行课程化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障碍之一。
(二)地理研学旅行课程目标仍不明确
地理研学旅行作为一门新型课程,目前尚未制定出属于本学科完善具体的课程标准,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学者对研学目标的阐述也多处于宏观层面。诸多学校对地理研学旅行的开展仍然存在目的不明、属性不清的现象,教师在地理研学旅行实施过程中受专业能力的限制难免缺乏对课程目标及导向的准确认知与思考,对具体课程目标的确立也难以把握。
(三)地理研学旅行课程体系尚不完整
完备的地理研学课程体系是研学旅行课程化的标志之一。2017版地理新课标中也指出要围绕地理学科核心素养构建科学合理、功能互补的课程体系,但目前地方教育部门及学校缺乏对地理研学课程的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各地开展的地理研学旅行实践尚未完成学段、学年间的有效衔接,也未能形成具备地理研学主题序列性和模块化的研学旅行课程体系。
(四)地理研学旅行课程实施缺乏保障
地理研学旅行课程化的有效实施必然需要一定的保障。地理作为一门综合性较强的学科,研学过程中所面临的环境复杂多变,但目前多数研学旅行缺乏制度与资金的支持,多方主体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尤其在师资力量方面,地理研学旅行的带队导师多为本学科教师兼任,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并未建立培养专职地理研学导师的机制。多数教师受专业知识能力及精力的限制,难以保障地理研学旅行的有效有序开展。
(五)地理研学旅行课程评价尚不完善
科学的评价体系对地理研学旅行课程化的实施起着重要的导向和质量监控作用。目前,地理研学旅行缺乏完整的评价系统,如仍有部分学校只对地理研学旅行后的输出成果这一单一环节进行评价,忽视了研学主体在研学旅行前、旅行中如研学资源筛选、方案制定等环节的表现。除此之外,对研学学校、研学导师的具体评价方案仍然较为缺失,评价指标如何细化,评价权重如何赋予,评价主体如何明确等问题尚未解决。
三、高中地理研学旅行课程化问题的纾解
(一)引导树立正确的地理研学旅行课程化观念
实现地理研学旅行课程化,首先要从源头抓起,更新地理课程的教育理念,明确地理研学旅行的课程定位,将地理研学旅行课程抬升到传统课堂的同等地位。高中地理课程是唯一将实践力纳入核心素养的科目。学校和教师应该认识到地理研学旅行课程已成为高中地理课程结构中的必修部分,是对课堂内容的综合与提升,是落实地理学科核心素养尤其地理实践力的重要途径。教育行政部门应利用互联网等多种渠道加强对地理研学旅行价值的介绍,引导学校、教师和家长转变传统观念,重新审视地理研学旅行的价值与意义。
(二)深入细化地理研学旅行课程目标
高中地理研学旅行目标的制定应从普通高中地理课程总目标及研学旅行课程总目标的指导下出发,在对其进行深入解读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社会、学生及地理学科知识的需要,依据不同的研学内容做课程目标的进一步细化。在进行高中地理研学旅行课程目标制定时可采用“课程总目标—学年总目标——学期总目标—单元模块分目标”的编写模式,在立德树人总理念的指引下从地理知识的获得、四大核心素养的提升、责任品质与价值观的达成等方面进行设计,清晰具体地描述出学生所需达成的目标程度及达到目标的具体行为表现,以保证地理研学目标的可测量性与可操作性。
(三)规范完善地理研学旅行课程体系
高中地理研学旅行作为地理课程的一部分,必须将其纳入高中地理课程计划,与高中地理课堂教学相对接,与初中研学旅行课程相衔接,与其他学科相融合,形成完整的课程体系。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需对高中地理研学旅行课程进行系统规划,将研学课程按照“不同主题模块化、相同主题序列化”的原则进行有序整合。如大的研学课程模块可根据高中地理课程内容将其分为自然地理研学、人文地理研学及区域地理研学三部分。在大模块主题下,依据学生年级的身心特点、层次类型等要素再次进行梯队性、序列化的深层次划分,制定出以地理学科为主的系统化研学课程体系。
(四)建立健全地理研学旅行课程实施保障机制
地理研学旅行课程化的实施与落实依赖于资金与制度的制约与保障。教育行政部门首先要积极调动多方资源,使之形成合力对研学旅行实行必要的支持,同时也要给予地理研学旅行学分和课时方面的机制保障,促成研学旅行课程真正落地实施。其次,针对地理课程内容的综合性、区域性及动态性的特点,相关教育行政部门要重视地理研学导师的培养,转变固有的培训模式,组织建立跨学科、跨区域的教师交流成长共享平台,打破地理教师单学科的局限思维。
(五)加强构建多重课程评价系统
对地理研学旅行课程的评价应形成完备的系统。从被评价主体来看,除对学生的研学表现进行评价外,也要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等多元主体纳入被评价范畴。从评价内容上看,地理研学主题的确立、地理研学资源的开发、研学路线的选择、研学方案的制定等均应被赋予一定的评价比重。从评价方式上来看,要坚持结果性评价与过程性评价及多元主体评价相结合。如除注重学生最终输出成果外,也应针对学生在研学旅行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地理眼光、地理品质、能力等制定具体的评价量规,并将评价结果纳入高中学生地理课程评价体系。教育主管部门要针对学校、教师建立研学督导评价标准,将对学校、教师、学生的总体评价纳入学校地理研学旅行课程化落实状况的评判标准中。
地理研学旅行在高中地理课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价值,而其价值发挥的有效性与其课程化的实施程度存在密切关系。地理作为一门综合性、区域性较强的学科,其课程化的进一步推进仍需要多级多部门的共同努力,依据不同地方特色进行深入的探讨与研究。
(来源《教育实践与研究》,作者左晓玉、梁彦庆,河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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