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省新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工作的公告
(3)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和贫困户明白卡(扫描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扫描件。
符合并审核通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考生请在打印准考证期间登陆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未通过人员2024年4月24日17:00前将通过邮箱向本人反馈未审核通过结果。未通过人员请在4月26日17:00前登录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缴纳考试费用,否则,将视为未报名成功。
逾期未办理免缴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科目。
综合类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教育类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教育类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卫生类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卫生类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该科目适用于综合类岗位。主要测试应聘者对公共基础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方面。试题分为客观性试题和主观性试题。客观性试题题型为选择题;主观性试题主要为病文评改、论述、案例分析、写作等,主要考察综合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答题时限90分钟,满分100分。
《教育类专业知识》:该科目适用于教育类岗位,主要测试应聘者是否具备从事教师职业所必需的教师职业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心理学、教育心理学、课程理论、德育、教育方法、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试题为客观性试题。答题时限90分钟,满分100分。
《卫生类专业知识》:该科目主要测试应聘者对医学基础与临床知识、以及公共卫生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包括医学、药学、护理学、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内科、外科、儿科、妇科等基础知识和医学伦理学、医师职业道德素养等。试题为客观性试题。答题时限9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时间安排。笔试时间为2024年5月26日(周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0:30《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综合类:14:00-15:30《公共基础知识》
教育类:14:00-15:30《教育类专业知识》
卫生类:14:00-15:30《卫生类专业知识》
本次考试在河南省新乡市城区设置考场。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
(3)加分政策。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5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提交材料时间:2024年5月29日至5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提交材料地点:新乡市教育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五街交叉口西北角)
加分提供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村官提供材料:⑴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⑵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⑶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证。⑵本人入伍通知书。⑶本人退伍证。⑷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
(4)笔试总成绩计算:
综合类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政策加分。
教育类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教育类专业知识成绩×50%+政策加分。
卫生类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卫生类专业知识成绩×50%+政策加分。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可登录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查询。
2、面试
报考人员在面试前须经面试资格审查,届时考生需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在用人单位聘用前仍没有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将不予聘用)、职业资格证(有要求的必须提供)、职称证(有要求的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报考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验的还需出具工作经历证明。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报名时打印的《新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
报考人员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与确认时间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要及时查看网上发布的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面试及体检的后果自负。未进入面试确认范围的应试人员,也须保持报名时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以免影响递补。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同一单位及其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资格确认时,发现应试者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主动放弃面试的考生,本人应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以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核实记录为准。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的,按主动放弃处理。
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届时直接电话通知),但从面试通知单与须知发放后出现空缺不再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并提出是否核减或降低比例的意见,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特殊情况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面试工作由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其中教育类(中小学教师)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教育类(高校教师)分别由两所高校自行组织实施,卫生类由市卫健委负责组织实施。
进入面试的考生应及时关注以上单位的官方网站。
综合类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教师面试采取试讲(讲一节微型课)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具体信息以面试公告为准。
卫生类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面试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形不成平均分条件岗位的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同一单位及其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对体检未到的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以用人部门(单位)为主,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由有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六)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024年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确定后,要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做出解聘意见。
四、信息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各用人单位工作日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2中的咨询电话栏。如咨询学历、专业等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的请拨打用人单位电话。
提交报名申请时新乡市人事考试中心工作日工作时间技术咨询电话:0373-2054494(如遇照片上传、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网络技术问题请咨询此电话,非报名网络技术问题请勿拨打)。
监督电话:0373-3696591。
近年来,发现社会上个别不法分子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之机搞诈骗活动,望广大考生提高警惕,不要相信社会上的虚假及欺诈信息,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五、纪律要求
(一)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邀请纪检监察机构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用人单位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新乡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xlsx
2.新乡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医护人员计划一览表.xlsx
2024年4月15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