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24-9-11 14:04:07

江西三玮达公教育:关于公务员考试基层工作经历报考问题

各大招录考试中,我们经常看到有很大一部分职位要求“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但是很多考生是第一次参加考试,对基层工作经历的理解并不是很清楚,到底哪些可以算作基层工作经历,“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的“两年”又是怎么计算,现在跟随刘龙老师一起详细了解。

1.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的界定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8)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可以累加计算;

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公告里限制的时间点,工作满24个月即可算作工作经历满2年。

2.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的情形

(1)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2)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学历的,全日制学习时间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3)在省级以上机关借调、借用、跟班学习、帮助工作等半年以上的,相关经历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3.不计入服务基层项目服务年限的情形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有被借调到县级以上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工作半年以上的,其借调、借用、跟班学习、帮助工作等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就读全日制学历学位的,其就读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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