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荣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中考中招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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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荣县教育局关于做好
2019年中考中招工作的通知
县职业技术学校,各中学: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考中招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9〕7号)、《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中考工作的通知》(宁教中〔2018〕46号)、《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宁教综〔2019〕9号)和《宁德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9年秋季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宁教发〔2019〕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做好2019年我县中考中招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1.省级统一命题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等9个科目实行省级统一考试。
2.体育与健康测试
体育与健康测试的办法和要求,按《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宁德市2019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教中〔2018〕72号)执行。
3.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
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要求和考查内容,按《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宁德市初中毕业升学理化实验操作考试的通知》(宁教中〔2018〕73号)执行。
二、考试内容、方式、时长和卷面分值
1.考试内容
语文等 9 个科目考试命题按照教育部初中学科课程标准,结合《福建省初中语文等学科教学与考试指导意见》(闽教基〔2018〕76 号)进行。
2.考试方式
省级统考的9个科目将全部实行书面闭卷笔试形式,严禁携带计算器。
3.考试时长
各科目考试时长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钟;物理、道德与法治各90分钟;化学、历史、地理、生物各60分钟。
4.考试时长
各科目卷面满分分值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地理、生物各100分。
三、考试时间和科目安排
1.省级统考时间及科目安排
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等7个科目安排在九年级学年末进行考试,地理、生物2个科目安排在八年级学年末进行考试。
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如下:
日 期
上 午
下 午
6月21日
语 文(8:30-10:30)
数学(15:00-17:00)
6月22日
物 理(8:30-10:00)
化学(10:45-11:45)
英语(15:00-17:00)
6月23日
历史(8:30-9:30)
道德与法治(10:15-11:45)
(八年级)
地 理(15:00-16:00)
生 物(16:45-17:45)
备注:英语听力测试从15:00开始。
2.市级测试或考查时间
市级组织的体育与健康测试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3~5月份进行。
四、考试成绩使用及具体折算方式
1.语文、数学、英语的计分
语文、数学、英语按卷面原始分记入总分,每科满分为150分。
2.物理、化学的换算分
物理科目按卷面原始分的90%记入总分,满分为90分;
化学科目按卷面原始分的60%记入总分,满分为60分。
3.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与健康的换算分
道德与法治、历史科目按卷面原始分的20%记入总分,每科满分为20分;
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算记入总分,满分为20分。具体折算办法按《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宁德市2019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教中〔2018〕72号)执行。
4.地理、生物会考科目的计分
2019年的中招录取总分使用2018年地理、生物会考的成绩,按原来等级奖励办法(即A等级奖励5分,B等级奖励2分,C、D等级和重考取得B等级的均不奖励),将奖励分记入中招录取总分;
2020年的中招录取总分使用2019年地理、生物会考成绩。2019年地理、生物会考考试成绩按卷面原始分的20%记入2020年的中招录取总分,每科满分均为20分。
5.等级划分规则
(1)考试科目等级划分: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等5个科目的卷面原始成绩85~100分为A级,70~84分为B级,60~69分为C级,60分以下为D级。各学科获得A等级的人数应不少于本县与考人数的20%,未达到的降分至20%止;获得B等级以上(含B级)的人数应不少于与考人数的70%,未达到的降分至70%止;获得C等级以上(含C级)的人数应不少于与考人数的90%,未达到的降分至90%止,缺考的不记等级。
(2)地理、生物科目首考、重考及省内外其他设区市转入的等级划分:因缺考、复学、回原籍报考以及由省外转入等原因,首次参加我市地理、生物考试的2019年初中毕业生,其地理、生物成绩参照上述办法执行;省内其他设区市转入的考生需由转出的县级招生部门提供原始成绩;因初二地理、生物成绩不合格或不理想而重考的考生,其地理、生物成绩按B、C、D三个等级记载,换算办法:重考卷面成绩70分以上为B级,60~69分为C级,60分以下为D级。参加两次考试的考生,取其中等级高的成绩作为该科目毕业升学成绩。
(3)体育与健康科目的等级划分:体育与健康测试分为必考1项和选考2项共3个项目,每个项目满分为100分,三项计300分,再折算成A、B、C、D四个等级,270~300分为A级、225~269分为B级、180~224分为C级、179分及以下为D级。
(4)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按合格、不合格两档记入成绩。
6.招生录取总分组成
高中阶段招生的录取总分由“语文、数学、英语的原始分”、“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与健康5个科目的换算分”、“地理、生物的等级奖励分”和“照顾分”四项相加组成。
五、招生录取
(一)普通高中录取
1.普通高中录取批次
提前批学校:宁德市民族中学;第一批次学校:柘荣一中、柘荣一中中新班;第二批次学校:霞浦宏翔高级中学;第三批次学校:福鼎茂华学校、宁德市实验学校。
2.柘荣县第一中学正取生(含定向生)的录取条件和办法
录取条件:
(1)综合素质评定为良(含良)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正取和定向生不录取往届初中毕业生)。
(2)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合格”。
(3)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体育与健康成绩至少有5科达到B级(含B)以上,允许2科为C级。如等级要求人数不足正取生(含定向生)招生计划时,降低一个或两个C级,直到符合等级比例人数为止(最低等级要求C级以上)。
录取办法:
在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中,按正取生(含定向生)招生计划数的1∶1.05划定“录取总分”控制线。
在“录取总分”控制线上的考生中,依据学生志愿顺序,按“录取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在“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以下顺序优先录取:①享受政策照顾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②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在前的考生;③A等级学科多的考生;④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高的考生;⑤物理和化学换算总分高的考生;⑥语文和数学总分高的考生;⑦语文学科成绩高的考生。
定向生录取按《2019年柘荣一中面向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方案》(见附件)执行。2021年开始,定向资格生条件取消户籍限制。
3.柘荣一中中新合作班招生
由柘荣一中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同意柘荣县第一中学与新西兰罗托鲁阿男子高中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批复》(闽教合作〔2013〕69号)文件精神,依据学生志愿,按“录取总分”从高到低依次自主择优录取。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
在我县初中就读且有我县学籍的非本县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符合正取生的录取条件,按正取生录取。
5.2019年柘荣县第一中学招生计划
柘荣一中2019年高中计划招生560人(其中:正取生480人,中新合作班80人);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柘荣一中高中招生计划(指正取生)的50%用于定向招生,定向生招生方案见附件;根据《宁德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9年秋季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宁教发〔2019〕16号)精神,中新合作班面向本县招收40人,县外招收40人。
(二)职业院校录取
1.柘荣职业技术学校2019年计划招生350人。
2.职业院校投档要求及录取办法
按照《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宁教综〔2019〕9号)执行。
六、中考中招照顾政策
(一)下列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可享受“录取总分”的加分政策
1.烈士或见义勇为受省级(含)以上表彰奖励人员的子女加20分,见义勇为受市、县级表彰奖励人员的子女加7分,并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加20分。
3.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立二等功或者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加10分。
4.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立二等功或者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以及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可以到父母原户籍所在地区教育质量较好的普通高级中学(福建省达标高中)就读。
5.报考民族中学或普通中学民族班的少数民族考生加45分。报考其他普通中学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3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的民族成份由县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定。
6.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家庭子女加5分。
7.在县以下(不含城关)中学、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乡镇文技校工作15年以上(含15年),现仍在农村的教职员工(含在农村离退休的教职员工和退养的民办教师)的子女加7分。
8.落户在我市的台资企业的台商子女加7分,并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9.公安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子女加20分。公安英模、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的子女加10分。
当考生一人同时享受多项加分时,取最高的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二)以下初中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初中阶段获市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生”荣誉称号者。
2.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港澳台籍考生。
3.残疾但能独立生活的考生。
4.现役军人子女。
5.“五老”直系后代。
(三)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的子女愿意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可以任选一所中等职业学校就读。
本通知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9年柘荣一中面向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方案
柘荣县教育局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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