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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执医 | 公共卫生执业医师/助理医师报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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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24 14:06:58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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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执业医师

助理医师报考要求

试用机构

试用机构是指符合《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凡未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许可证的机构,如药厂、医药公司、药店等机构不属于报考范围)。

试用期考核证明

报名考生提交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当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并于当年8月31日前提交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考生报考时应当在与报考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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