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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年经济师考场
案例行为及分析
01-携带手机相关
案例1
小赵在参加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时,携带手机进入座位但未使用,被监考员发现。监考员提醒小赵将手机关机放到存包处,小赵坚持要带在身上。小赵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纪?如果是,会有什么后果?
案例分析: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二章“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第六条第一项之规定,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给予其当次该游客,您当前的用户组是:“游客”,以下内容需要正式会员可见,请升级到正式会员(点击进入)后继续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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