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新帖

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复制链接]

1万

主题

2

回帖

4万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49992
发表于 4 小时前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一、条件

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组织方式

考试由事业单位自行组织,也可以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考试服务机构和人才服务机构可受事业单位、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或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委托,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提供服务。

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

三、招聘流程

1.制定招聘计划;

2.发布招聘信息;

3.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4.考试、考核;

5.身体检查;

6.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7.公示招聘结果;

8.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考试

考试应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采取分类考试。考试科目与考试方式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

考试可采取笔试、面试、能力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应以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为主;招聘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可以考核实际操作能力为主。

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大纲(试行)

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评的考官应由5至7人组成,一般应由上级人事管理部门有关人员、招聘单位有关人员和专家等组成。面试过程允许有关人员旁听。

五、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确定后,组织考试的单位或部门应当及时公布考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

应聘人员对本人考试分数、考试名次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三天内向组织考试的单位或部门申请复查,组织考试的单位应予以受理。复查范围包括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排名差错等。确有差错的,应予以更正。

六、体检

招聘单位按照考试和考核结果,安排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执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

七、聘用

经招聘单位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根据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招聘单位的上级主管人事部门应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应予核准。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回避制度

1.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学习交流
小学交流
初中交流
高中交流
大学交流
小学学习
小学语文
小学数学
小学英语
初中学习
初中语文
初中数学
初中英语
初中物理
初中化学
初中学习
初中生物
初中地理
初中历史
初中政治
高中学习
高中语文
高中数学
高中英语
高中物理
高中化学
高中学习
高中生物
高中地理
高中历史
高中政治
成人考试
考研总复习
四六级英语考试
公务员考试
事业单位考试
专升本考试
成人考试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各类就业考试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