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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两科笔试成绩总分150分。面试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六、现场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按《科目1》和《科目2》各占50%的比例合成。
笔试合成成绩计算公式为:(《科目1》成绩+《科目2》成绩)÷2÷1.5。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工作由县人社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发布公告,进入面试的考生应按公告所明确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size=6]游客,您当前的用户组是:“游客”,以下内容需要正式会员可见,请升级到正式会员(点击进入)后继续查看。[/siz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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