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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49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23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请报考人员根据告知承诺制要求,如实承诺报考。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属地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工作地或者居住地(户籍)在陕西境内的人员可报名在陕西省参加考试。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游客,您当前的用户组是:“游客”,以下内容需要正式会员可见,请升级到正式会员(点击进入)后继续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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