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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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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新疆医管中心公众号发布了《关于2023年度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自治区合格标准的通告》,《通告》由自治区人社厅和卫健委联合发布,并公布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1.除南疆地区外,自治区地州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各科目合格标准为47分。
2.除南疆地区外,自治区县级及以下医疗卫游客,您当前的用户组是:“游客”,以下内容需要正式会员可见,请升级到正式会员(点击进入)后继续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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