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在岗“三支一扶”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名参加招募的人员。
(四)特别说明。
1.专业资格审查以普通高校大学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专业名称与《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size=6]游客,您当前的用户组是:“游客”,以下内容需要正式会员可见,请升级到正式会员(点击进入)后继续查看。[/siz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