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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成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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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校及入伍期间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且在报名前还没有解除处分的。

2.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仍处于停考期的。

3.已参加了上年度的专升本考试又延期毕业再次报考的考生,上年度已被退役免试计划录取的考生(含录取未报到、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

第五章 报考程序

第十条 依据《关于做好2024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成字〔2024〕1号),考生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

1.报名。生源高校将符合报考条件的我省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学籍信息和照片信息于2024年1月19日前统一通过“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网址:,以下简称专升本信息平台)的学籍管理功能导入。符合条件的湖南省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竞赛获奖考生于2024年1月29日8时至2月2日17时潇湘专升本APP进行注册报名,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和完善个人信息,符合免试条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竞赛获奖毕业生)或脱贫家庭毕业生的还需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交保存。退役大学生需如实填写完善本人退役证编号、入伍和退役时间等信息,上传退役证扫描件(2024年上半年退役的需提供本人所在部队开具的证明材料)。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者,同时上传立功证书扫描件。非应届毕业生还需上传本人普通高职毕业证书。竞赛获奖考生需按要求如实填写完善本人获奖赛事、赛项及获奖等级、获奖时间等信息,上传本人获奖证书扫描件。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毕业生需上传本人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原建档立卡身份证明。

2.填报志愿。专升本志愿填报时间定于3月22日8时至3月25日17时,所有考生在规定的时间根据自己所学专业,对照省教育厅下发的《湖南省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中公布的专业类对应关系和本科学校在专升本信息平台公布的招生专业,自主选择填报1所本科学校的1个相同或相近专业。考生在志愿填报期间可以随时修改志愿,志愿填报结束后不能修改志愿。志愿填报期间的前3天(3月22日8时至3月24日17时),考生可实时查看所选本科学校志愿填报情况,之后不可查看。考生须按要求在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竞赛获奖免试、“湖湘工匠燎原计划”、普通计划(含脱贫家庭毕业生计划)中选择符合报考要求的一类报考。其中,资格审核没有通过的免试生、脱贫家庭毕业生以及其他考生不能填报相应计划的志愿,只能按照非免试生身份填报普通计划志愿。

3.志愿确认。志愿填报结束后,考生就读高校(即生源高校)及时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依据规定的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对考生报考资格及其填报的信息、照片等进行实时审核。

4.考试费缴纳。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收费标准为130元/人。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缴费时间与志愿填报时间同步,为3月22日8时至3月25日17时,考生须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网上缴费平台缴纳报考费。报考退役士兵计划、竞赛获奖免试计划、“湖湘工匠撩原计划”的考生,考试费的收取由招生院校自行规定。

第六章 选拔考试与录取

第十一条 考试科目及方式。

l.普通考生考试科目:各专业考试科目均为3门(高校艺术、体育类等专业可加试1门),统考公共科目(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大学英语3门科目中选2门)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专业综合科目、有关专业加试科目等均由招生高校按照相关要求自主命题。考试时间初定4月21日进行,具体考试安排详见准考证,考生在4月18日至20日期间登录“专升本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并自行打印,按照我校要求做好考前准备。具体考试科目如下。

报考专业

考试科目

备注

旅游管理

大学英语、大学语文、旅游管理综合

护理学

大学英语、大学语文、护理学基础

食品科学与工程

大学英语、高等数学、食品化学

能源与动力工程

大学英语、高等数学、工程流体力学

园林

大学英语、大学语文、园林工程

音乐学

大学英语、大学语文、曲式和声、术科专业测试(面试)

药学

大学英语、大学语文、药剂学+药物分析

2.退役大学生士兵、竞赛获奖考生等免试生实行免文化课考试,但需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具体方案另行制定),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可免于参加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l.普通计划考生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末位总分相同考生,按照同分排位规则进行投档,同分排位规则:按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大学英语、专业综合科目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位。当某专业实际参考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数时,参照本校其他专业录取率的平均水平合理确定该专业普通考生的录取率。

2.退役大学生士兵、竞赛获奖等免试考生严格执行《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根据考生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结合考生获奖情况、高职在校期间(服役期间)的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其中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考生可优先录取。

3.适当提高脱贫家庭毕业生的录取率,但原则上不高于本专业常规录取率10百分点的比例。录取时,脱贫家庭毕业生与普通考生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完成后,如该专业的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率没有达到比例(常规录取率基础上增加10个百分点,以该专业脱贫家庭毕业生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进行计算),可通过追加并单列部分计划录取脱贫家庭毕业生。追加计划由本科高校申请,省教育厅统筹研究后下达;脱贫家庭毕业生在公布计划范围内录取的,不追加计划,但纳入学校该专业录取比例的计算基数。

4.我校将拟录取名单在“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或邵阳学院教务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录取注册备案名单报湖南省教育厅。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时必须取得专科毕业证书,未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体检或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七章 学业学费及其他

第十四条 学费标准执行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当年核定的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我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其它多种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校助学金等。

第十六条 专升本学生进入我校相应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在我校本科专业修满两年(本科学制为五年的专业修满三年),学生完成学业,达到毕业要求者,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颁发邵阳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学士学位证书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发放。

第十七条 专升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

第十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邵阳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九条 学校不以任何名义举办专升本辅导班,不编印专升本考试相关资料。

第二十条 本简章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简章由邵阳学院专升本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邵阳学院

202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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