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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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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自考考生:

我省2020年4月自学考试将于4月11日至12日(周六、日)进行。现将本次报名报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服刑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

二、报名报考时间

(一)报名时间

新生预报名时间:3月2日10:00至6日12:00;

正式报名时间:3月2日10:00至6日17:00。

(二)报考时间

考生报考时间:3月9日10:00至12日17:00;

缴费截止时间:3月13日17:00。

三、考生报名报考手续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考生须先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然后才可选择课程报考。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并取得准考证号的考生可直接报考,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一)新生报名

新生报名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

1.预报名。新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下同),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根据《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委〔2018〕1号)规定,新生报名只能选择调整后的专业名称。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得到唯一的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能进行正式报名。

2.正式报名。本次正式报名全部网上进行,不设置现场报名点。考生须凭当次预报名号,在规定时间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小程序进行正式报名,正式报名成功后将获得唯一准考证号,具体操作可参考附件2。所有考生务必牢记本人准考证号。

3.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正式报名全部网上进行,不设置现场报名点。

(2)预报名时,请在网页端正确填写报名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出生年月等),如填写有误,将会导致省考试院小程序人脸识别不通过。请考生在预报名期间进行信息更正。

(3)正确绑定本人手机号,不得随意借用他人手机号,绑定有误的将会影响报考课程。

(4)人脸识别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先通过预报名网页端检查报名信息是否填写有误,如有误,请考生在预报名期间进行信息更正,然后密切关注人工审核结果;信息正确的情况下,根据小程序提示重新尝试上传相片,多次尝试仍不通过的,按小程序上的规定提交材料,并密切关注人工审核结果。

(二)考生报考

所有考生均须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考生报考】通道进行报考,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报考时如未绑定联系手机,则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需要修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

考生可根据各考区考位供给情况选择考区报考,每个考生每次考试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是考生本人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各级自考办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务必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须及时与市自考办联系。考生应尽量避免在最后时间缴费,避免因网络堵塞等原因错过课程报考和缴费,报考缴费截止后,不再接受考生报考缴费。

(三)根据《关于加强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粤考办〔2018〕11号)要求,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无相片的考生,须在新生报名期间,将本人电子相片(蓝底证件照,图像大小为宽168×高192像素)、身份证正反面相片及手持身份证相片等资料到我办本次报考指定邮箱315027719@QQ.com,待审核通过后方可报考。

(四)考生进入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报考页面,须认真、完整阅读并同意报考须知的全部内容(含《广东省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3)后方能报考。本次我市继续开展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试点工作。根据省考办文件,在开展建立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试点的地市,考生违背《广东省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承诺书》,当期考试缺考2门课程或以上,将被认定为无故缺考,并记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在省考办组织的下一期自学考试中,在建立诚信报考档案试点的地市(广州、深圳、清远)只能报考不超过2门课程,非试点地市仍可自由报考。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报考,诚信应考。

四、准考证的打印与使用

我省自学考试实行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参加考试,省自考办原发放的卡片式准考证不再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

考试开始前10天内,考生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

五、违规处理

考生要认真阅读《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部分自学考试事项贯彻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有关规定,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自重自爱,诚信考试。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

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依据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绑定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

六、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

(一)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考试结束后40天左右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全部考试成绩。

(二)成绩复核申请

1.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我办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留意“清远招考”微信公众号通知,当次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

2.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送达)。

七、其他事项

(一)如全国考办相关安排调整或疫情防控等其他特殊原因,导致本次考试时间发生调整,考生须按调整后的时间参加考试,报考费不予退还;如考试停止举行,报考费按原缴费途径退还;如出现其他需要调整的事项,以省教育考试院最新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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