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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申报:2024年高级经济师新增评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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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 天前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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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级经济师(财政税收/金融)评审安排申报方式及时间

1.申报方式

职称实行网上申报、审查、评审。申报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评审委员会均须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按要求进行注册、登录,填写材料并提交。申报流程和具体要求,请在评审系统内查阅“操作指南”。遇到问题或困难可联系网站“服务中心”提供支持。

2.申报时间

2024年9月10日00:00时起个人网上申报;

2024年10月24日20:00时前停止单位推荐;

2024年10月25日20:00时前停止网上缴费。

考试成绩要求

申报2024年度经济系列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人员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成绩在有效期内方可申报(2021年至2024年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成绩有效期为五年;参加2024年度考试但未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成绩当年有效)。

继续教育

申报人员在“继续教育”栏目中需按要求上传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专业科目提供2021-2024年度培训合格证书,公需科目提供2020-2024年度培训合格证书)。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个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

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按要求填写申报内容并上传电子版佐证材料。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严格按照评审条件,负责对申报人员的材料内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三)人事(职称)主管部门推荐。

(四)申报材料初审。

(五)专家评审。

(六)评审结果公示。

申报要求

申报人填写申报材料要真实完整、符合要求。证件、论文、考试成绩等证明材料要如实准确填写,不得弄虚作假。

实践能力(经历)、业绩成果按照评审条件要求,全面反映申报人专业能力水平。

根据自治区职称评审工作相关规定,职称评审采取“盲评”方式,申报人须在申报系统内将所有附件材料中出现的本人姓名及现工作单位进行遮盖处理,凡遮盖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申报人员附件材料上传完毕后需登录系统,在“我的主页—我的申请书—检查姓名掩盖”中再次检查上传所有附件材料中的本人姓名和现工作单位的遮盖情况。

新疆高级经济师评审业绩论文要求:

财政税收

(二)业绩成果

取得经济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项:

1.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财政税收科研课题研究,理论上有创新,研究成果应用于实践,并取得明显成效。

2.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制定财政税收政策、制度或办法并实施,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产生良好成效。

3.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财政税收改革,对提高财政税收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产生良好成效。

4.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财政税收法规制度,在保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保障经济社会支出需求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5.在增收节支、依法治税、提高财政税收管理水平等方面创造出先进的管理机制、方式和经验,并得到推广应用。

6.在国内公开发行的期刊、报纸发表财政税收专业论文(第一作者,不少于2000字)2篇以上,发表的论文与本专业工作具有高度相关性和一定的创新性。县(市、区)及以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结合本职工作及专业特点独立撰写2篇以上与工作岗位有关的经济分析报告、调研报告或年度财务工作报告等研究性报告(不少于3000字),经评审专家评定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

7.公开出版财政税收专业的专著或译著1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或主持、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撰(编)写财政税收专辑或培训教材1部以上。

新疆高级经济师评审业绩论文要求:

金融

(二)业绩成果

取得经济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项:

1.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过金融领域内2项自治区级以上研究项目,得到自治区有关主管部门认可,已付诸实施,并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2.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编写2项以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自治区级规范、规程和管理办法。

3.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过1项以上自治区级重点课题或2项以上地、州、市级重点课题的研究,并写出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研究报告。

4.作为主要完成人,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级三等奖或自治区级二等奖以上。

5.从事金融研究工作,获地(州、市)级以上及本单位(部门)相关专业奖项1项(以批文或证书为准)。

6.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技术专著或译著1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或在国内公开发行的期刊、报纸上独立撰写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金融专业论文2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000字),发表的论文与本专业工作具有高度相关性和一定的创新性;或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宣读有价值的本专业论文(第一作者)1篇以上,或在国内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本专业论文(第一作者)2篇以上并被收入论文集。县(市、区)及以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结合本职工作及专业特点独立撰写2篇以上与工作岗位有关的经济分析报告、调研报告或年度财务工作报告等研究性报告(不少于3000字),经评审专家评定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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