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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布新高考方案 采用“3+1+2”模式 有12种选科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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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正式发布《广东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广东新高考不再分文理科,将本科高校考试招生和专科高校考试招生适当分开,分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两类。本科高校考试招生考试科目按“3+1+2”(必选+限选+任选)模式设置。

那么,高考综合改革带来哪些新变化?南方日报记者为您进行梳理。

变化1:一年有春季夏季两次高考

根据《方案》,我省新高考将把本科高校考试招生和专科高校考试招生适当分开,分别是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两类。

两类高考如何区分,以什么为录取标准?根据《方案》,我省将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两种。其中,合格性考试是春季高考招生的依据之一,春季高考主要进行高职院校考试招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学校毕业生、初中毕业生三类不同的学生群体;选择性考试是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夏季高考主要安排本科高校考试招生。

合格性考试覆盖所有学习科目,其中,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每年考1次,安排在1月开考;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每年考2次,安排在1月和6月开考。合格考成绩呈现方式有三种:合格/不合格、等级、分数。考试成绩一考两用,既作为学生毕业的依据,也作为春季高考招生的依据之一。

选择性考试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成绩计入高考总分,安排在6月统一高考考试科目结束后进行,仅限当年我省夏季高考的考生参加,一年考1次,成绩当年有效,作为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选择考成绩呈现方式有两种,其中物理、历史为卷面分,其他4门为等级分。

变化2:选科实行“3+1+2”模式 有12种选择

广东作为第三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8个省市之一,新高考政策自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到2021年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

高考综合改革后,考试科目组合将会变化,不再分文理科。本科高校考试招生主要安排在夏季进行,与现行高考时间一致,考试科目按“3+1+2”(必选+限选+任选)模式设置,“3”为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1”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中选择1门,“2”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中选择2门。

如此一来,选择考科目理论上有12种组合。考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要求以及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进行选择。

选择考科目由学生在高考报名时最终确定。高考报名前都可以更换所选择的科目,高考报名结束后不可以更改。

省教育考试院负责人表示,在实际操作时建议慎重考虑。“因为无论哪一学科的学习,随着内容难度的增加,都可能会遇到困难,这属于正常现象。关键是考生要结合自身的优势综合考虑,尽早确定,尽量避免更换学科。”

变化3:思想政治等4门选考科目等级赋分

计分方式也将发生变化。高考综合改革后,考生总成绩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3门各150分;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各100分,其中物理、历史2门直接使用卷面分,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采用等级分。

等级赋分的规则如何?等级分计算以30分作为等级分的赋分起点,满分值为100分,1分1档。将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每门选择性考试科目考生的卷面分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E共5个等级,各等级的人数比例分别约为17%、33%、33%、15%和2%。将A至E等级内的考生卷面成绩,依照等比例法则,分别换算到100-83、82-71、70-59、58-41和40-30五个分数区间,得到每个考生的等级分。

假设某同学思想政治科目卷面分为75分,按照其在该科目考生群体中的卷面分排位确定的等级为B等级,当次考试该科目B等级所对应的卷面分区间为80—61;而B等级的等级分赋分区间为82—71。根据等级分换算公式,可以计算出该同学思想政治科目的等级分为79分。

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等级赋分能够较好解决选择性考试科目之间分数不可比、学生选考科目分数不能直接相加参加高校招生录取的问题;能够确保考生每门选考科目成绩排位顺序不变;同时能够最大限度保证考生的成绩具有良好的区分度,满足高校人才选拔需要。

变化4:本科高校按“院校专业组”方式报考

《方案》提出,从2021年起,普通本科高校招生主要安排在夏季进行。夏季高考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5个方面,普通高中学校要将经过一定程序认定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统一导入省的信息管理平台。招生高校要制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及使用办法,提前公布。

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上,根据《方案》,在广东招生的本科高校要分专业组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提出1门科目要求,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提出不超过2门科目要求,并提前公布。学生的选考科目须完全符合高校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才能报考。同时,其对应的合格性考试科目必须合格。

如何录取?《方案》明确,招生高校按物理、历史科目分别编制招生计划。省招生办按照“院校专业组”方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按照物理、历史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分开录取。

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院校专业组就是将一所院校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若干个专业合成一个组,每个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一所院校可设置多个“院校专业组”。考生以“院校专业组”而非院校为单位填报志愿,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独立志愿,其组内的选考科目要求须完全相同。具体志愿填报方式和投档录取模式最迟2021年上半年公布。

变化5:高职院校招生录取主要在春季进行

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本科高校相对分开,主要安排在春季进行,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通过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建立健全适应现代职业教育发展需要的考试招生录取机制。

我省将实行高职院校春季高考。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文化素质成绩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成绩,逐步增加合格性考试科目要求,职业技能采用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报考高职院校除体育、艺术类专业外的其他专业,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高职院校自主命题测试或实行网上联合测试方式,安排在每年春季进行;报考高职院校体育类、艺术类专业,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直接采用高三第一学期的专业术科全省统一考试成绩。

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我省还将逐步建立健全中职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条件成熟后高职院校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依据中职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录取。

同时,我省将健全高职院校在夏季高考中的招生录取方式。在广东夏季高考招生的高职院校要根据办学特色及不同专业(类)人才选拔需要,参照本科高校选考科目要求指引提出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依据考生的统一高考和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变化6:普通高中将实施选课走班教学

高考综合改革是否会增加学生负担?这是学生、家长最关心的问题。

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高考综合改革后,总体上会有效减轻学生负担。改革后实行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且相对分离。春季高考以专科为主,本科为辅;夏季高考以本科为主,专科为辅,这样部分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和报考,参加春季高考并被高职院校录取后可不参加夏季高考,从而减轻学生集中夏季高考备考的课业负担和考试压力。

高考综合改革后,将实施普通高中选课走班教学。该负责人表示,要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开齐开足必修课程,创造条件开好选择性必修课程,积极开发精品选修课程,努力满足学生学习需要。学校不得为了增加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课时而挤占其他非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课时。要加强智慧校园建设,充分运用信息技术,逐步实现选课、排课、管理、评价等管理活动智能化。

同时,要着力完善管理制度。探索与选课走班教学相适应的学校教学管理制度,构建行政班与教学班、班主任和导师制有机结合的班级管理制度。

为做好学生发展指导,学校要开好生涯教育课程。普通高中三年不少于3学分,其中专门教学课程不少于1学分,活动课程不少于2学分,课时由学校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中统筹安排。学校可因地制宜,采用课堂教学、讲座、职业体验活动等方式开展课程教学,构建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生涯教育课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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