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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事业单位招聘 | 招52人!2024年都江堰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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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公共科目笔试由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

考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折合成绩 政策性加分)×60% 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的《准考证》。

2.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共能力素质》

3.成绩计算: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两科成

绩各占50%计算(《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 《公共能力素质》成绩×50%)

4.开考比例:同一招聘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

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经招考主管部门研究可放宽至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于2024年10月16日通过都江堰市政府门户网()公布。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成都人事考试网将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原支付账号。

5.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含照片的社会保障卡,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

6.笔试成绩查询: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11月8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对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和违规违纪三种情况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在2024年11月9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申请核查原始成绩,逾期将不再受理。核查结果由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于2024年11月12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公布。加分后的笔试成绩、排名及是否进入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查看。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应聘人员,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7.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布:本次都江堰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含定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共行业类)的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本批次参加都江堰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含定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共行业类)考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平均分于11月18日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查看。

8.政策性加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经组织选派在四川省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志愿者(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的加分政策(指公共科目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上加分)。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不享受加分、定向、考核等政策。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经组织选派在都江堰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

所有办理加分人员须在2024年10月30日至 2024年10月31日(工作时间:09:00-12:00;13:00-17:00)内,由本人向都江堰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都江堰市天府大道639号,联系电话:028-89741026)递交下列申请材料,并现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政策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1)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有效《居民身份证》、服务协议、服务证书(无法出具服务期满证书的需提供服务所在区(市)县具有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盖章的证明材料,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是否已满、考核结果)、考核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有效《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等有关奖励证书(证明)、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志愿者,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有效《居民身份证》、服务协议、考核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二)原件核对校验

1.原件校验通知: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公告岗位条件表中各单位面试比例,在达到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原件校验人员。拟进入原件校验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原件校验。原件校验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要求与笔试成绩同时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流程参考:首页→政务公开→基础信息公开→人事信息→公选公招)。

2.原件校验方式:原件校验时须本人持《准考证》、有效《居

民身份证》和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并交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

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具有本人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如系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如系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须提供《退役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证明材料;如系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及服务协议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证明材料相关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相关高校或省级及以上相关科研院所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符合要求。

3.原件校验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

4.原件校验要求:原件校验时,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空额,在达到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本次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此分数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比例:同一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

4.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四)总成绩公布

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通过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六、 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在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因总成绩相同,造成名次并列,无法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再相同,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如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均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加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二)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七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都江堰市人社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依次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再相同,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如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均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加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七、 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入考察人员因本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进入体检和考察,依次递补原则同上。考察工作结束后,除上述情况外,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 公示聘用及报到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因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一)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约定最低服务期。新聘用乡镇事业单位岗位人员在都江堰市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未满的,一律不得调动;其余岗位新聘用人员在都江堰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未满的,原则上不得调离都江堰市。

九、 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规定要求开展公开招聘工作,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都江堰市人事考试中心 (028)89741026

都江堰市人社局 (028)89741027

监督电话:中共都江堰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28)61929141

成都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操作技术支持电话:12333,(028)61802812

十、特别提示

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都江堰市人社局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人社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都江堰市人社局和都江堰市人事考试中心无关,特此提醒。

附件:2024年都江堰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含定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公共行业类).xlsx

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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