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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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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4年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委办〔2019〕3号)、《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文件精神及《德阳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考核聘用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为做好我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就业服务工作,落实相关政策待遇,决定面向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本公告在什邡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同时在德阳人事考试网转载)如下:

一、考核招聘的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公开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考核招聘的范围及对象

截止2024年9月29日,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服务地为什邡市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三、考核招聘的岗位、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名额共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见《什邡市2024年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考核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4.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人事考试中违纪处于禁考期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被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已被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录用的公务员(含试用期)或已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工作人员(含尚未办理手续);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五、考核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1日-10月23日。

报名地点:共青团什邡市委(咨询电话:0838-8202884)。

(二)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原件1份,近期免冠寸照3张(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3.未就业或已就业保证书原件1份(附件3、4);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5.服务期满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6.服务期内年度考核结果原件、复印件各1份。

(三)资格审查

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四)考核

1.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招聘岗位名额原则上应达到3:1,若未达到该比例,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考核内容、分数构成。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即为考核不合格,不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3.加分。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实行加分,每个年度考核优秀加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2分。

4.总成绩。总成绩为面试成绩与加分数的总和。若总成绩相同,则按不含加分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主考官分数高低确定;若主考官分数相同的,则按副主考官分数高低确定。

5.考核时间和地点:暂定2024年10月,具体时间和地点以正式通知为准。

(五)体检

1.各岗位按考生人数与招聘名额1:1的比例,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由什邡市人社局统一组织,按照体检通知要求由什邡市人社局组织进入体检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按要求准时到达集合地点,集中到二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怀孕需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的,须出具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证明,产后满40日即告知什邡市人社局,安排胸片或相关补检。

(六)综合考察

自体检最终结论下达之日起开始,最迟120天内完成。由什邡市人社局组织,用人单位具体实施考察,考察包括现实表现、档案记录等,由用人单位盖章开具考察结论书,写明被考察人遵纪守法、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写明考察是否合格。

(七)聘前公示

对经面试、体检、综合考察合格人员通过什邡市人民政府网()进行聘前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反映,举报者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提供证据线索。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拟聘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资格终审、聘用确认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将以下资料交什邡市人社局进行资格终审:

1.未就业保证书或解除原人事劳动关系材料原件1份;

2.考察结论书原件1份;

3.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上述全部招聘程序合格人员,由什邡市人社局办理其聘任确认,需进行选岗的由什邡市人社局组织拟聘人员按成绩高低依次选岗,并做好签名确认、档案记载等工作。各招聘单位按有关法规政策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纳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服务。

六、其他事项

(一)若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缺额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可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仅递补一次)。

(二)在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未按时报到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三)新聘用到什邡市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什邡市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未满的,一律不得调动。

七、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近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八、本公告由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38-8202533

附件:1.什邡市2024年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什邡市2024年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已就业保证书

4.未就业保证书

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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