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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二级造价师考试通知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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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于各地官网,由“建设工程教育网”编辑整理,转载请注明

2019年《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中,将造价工程师分为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造价师考试是由各省市组织实施的,因此考试通知由各省单独发布。

各省考试通知汇总

河南:

考试时间:暂未确定

发布通知:河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实施与监管办法(试行)

浙江:

考试时间:11月9日

发布通知: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江西:

考试时间:11月左右

发布通知:地级市预报名暂停,后续工作以省造价局正式文件通知为准。

新疆:

考试时间:拟定7月

发布通知:关于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专业)职业资格考试预报名的通知

内蒙古:

考试时间:10月13日

各省教材发布情况

北京:

发布状态:已上市

通知详情:北京2019年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教材正式发行

山东:

发布状态:已启动

通知详情:山东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写启动会的通知

辽宁:

发布状态:预计7月发布

通知详情: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二级造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教材审定会议在沈阳召开

四川:

发布状态:已启动

通知详情:四川省启动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教材编写工作

浙江:

发布状态:6.20发布

通知详情:浙江2019年二级造价计量与计价教材预计6月20日出版发行

河南:

住建厅版本:

发布状态:已编写完成

通知详情:河南省出版发行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用书



人事考试网版本:

发布状态:没有指定教材

通知详情:关于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用书的声明



继浙江省之后,近日内蒙古也下发通知,全区注册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时间定于2019年10月13日(星期日)举行。



在此之前,浙江省已公布考试时间,定于2019年11月9日举行。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下面小编整理了二级造价工程师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01

之前考的造价员证书还有用吗?

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有关事项的复函得知:

(一)已取得造价员资格证书的证书效用不变,作为水平能力的证明,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二)停止开展与造价员职业资格相关的评价、认定、发证等工作,也不得以造价员职业资格名义开展培训活动。

(三)造价员也不再进行继续教育、延续及变更登记工作。

简单的说,造价员资格证书并不等同于二级造价工程师,所以那些已经考到造价员资格证书的小伙伴,要赶紧参与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以免考基础科目。

02

二级造价考试时间及科目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拟从2019年起开考,由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主命题并组织实施。

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2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为专业科目。

03

二级造价考试专业类别

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考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项专业考试。

04

二级造价考试成绩有效期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05

报全科报考条件

(一)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二)具有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三)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06

免基础科报考条件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一)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二)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三)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07

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按专业类别分别负责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及相关工作。

经批准注册的申请人,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或电子证书)。

08

二级造价工程师执业

二级造价工程师主要协助一级造价工程师开展相关工作,可独立开展以下具体工作:

(一)建设工程工料分析、计划、组织与成本管理,施工图预算、设计概算编制;

(二)建设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编制;

(三)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结算价款和竣工决算价款的编制。

09

二级造价师薪资情况

根据目前的市场情况来看,

如果你没什么工作经验的话,一般能拿到3500-6000的工资。

如果你有1-3年的工作经验的话,能够拿到6000-8000的工资。

如果你有3-5年的工作经验的话,薪资一般是在8000-10000。

如果你的工作经验更高的话,也可以拿到15000-20000的月薪。

小编把二级造价的基本情况给大家介绍了一遍,相信大家已经有所了解。其实,想要拿高薪就不要在入行的初级阶段把薪资看得太重要,先锻炼自己的工作能力,有了足够的资本证明自己,才有资格拿到更高的薪资。

另外,建议大家可以把二级造价工程师证书作为一个跳板。在当前工作年限较少的情形下,先考一个二级造价工程师证书。等到工作年限达到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报考条件要求时,再考取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毕竟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考试难度更大、含金量也更高。拿到该证书后,也能在工作中承担更重要的工作,拿到更高的薪酬。

附住建部文件原文: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的通知

建标造函〔2018〕2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我们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了《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定,现予印发,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考试大纲可以从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政策发布栏目下载。

请各地和有关单位按照《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抓紧组织开展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写和考试命题准备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相关工作,确保考试平稳顺利进行。

附件:

1.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2.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8年12月28日

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

考试大纲

前 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2019年版《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

本考试大纲是2019年及以后一段时期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命题和应考人员备考的依据。

2018年12月

考 试 说 明

一、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两个科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和“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以上两个科目分别单独考试、单独计分。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第二科目《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

三、各科目考试试题类型及时间。

各科目考试试题类型、时间安排



说明:客观题指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等题型,主观题指问答题及计算题等题型。

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

第一科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考试目的】

通过本科目考试,主要检验应考人员对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与制度、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构成、工程计价方法及依据的掌握情况,在工程决策和设计、施工招投标、施工和竣工阶段进行造价管理的能力。

【考试内容】

一、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与制度

(一)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二、工程项目管理

(一)工程项目组成和分类;

(二)工程建设程序;

(三)工程项目管理目标和内容;

(四)工程项目实施模式。

三、工程造价构成

(一)建设项目总投资与工程造价;

(二)建筑安装工程费;

(三)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用;

(四)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五)预备费;

(六)建设期利息。

四、工程计价方法及依据

(一)工程计价方法;

(二)工程计价依据及作用;

(三)工程造价信息及应用。

五、工程决策和设计阶段造价管理

(一)决策和设计阶段造价管理工作程序和内容;

(二)投资估算编制;

(三)设计概算编制;

(四)施工图预算编制。

六、工程施工招投标阶段造价管理

(一)施工招标方式和程序;

(二)施工招投标文件组成;

(三)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四)工程量清单编制;

(五)最高投标限价编制;

(六)投标报价编制。

七、工程施工和竣工阶段造价管理

(一)工程施工成本管理;

(二)工程变更管理;

(三)工程索赔管理;

(四)工程计量和支付;

(五)工程结算;

(六)竣工决算。

第二科目《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考试目的】

通过本科目考试,主要检验应试人员对建设工程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应用专业技术知识对建设工程进行计量和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能力,利用计价依据和价格信息对建设工程进行计价的能力,综合运用建设工程造价知识,分析和解决建设工程造价实际问题的职业能力。

【考试内容】

A.土木建筑工程

一、专业基础知识

1. 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分类、组成及构造;

2. 土建工程常用材料的分类、基本性能及用途;

3. 土建工程主要施工工艺与方法;

4. 土建工程常用施工机械的类型及应用;

5. 土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原理、内容及方法。

二、工程计量

1.建筑工程识图基本原理与方法;

2.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及应用;

3.土建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应用;

4.土建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5.计算机辅助工程量计算。

三、工程计价

1.施工图预算编制的常用方法;

2.预算定额的分类、适用范围、调整与应用;

3.建筑工程费用定额的适用范围及应用;

4.土建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

5.土建工程投标报价的编制;

6.土建工程价款结算和合同价款的调整;

7.土建工程竣工决算价款的编制。

B.交通运输工程

一、专业基础知识

1.公路、水运工程的分类、组成及构造;

2.常用材料的分类、基本性能及用途;

3.公路、水运工程主要施工工艺与方法;

4.常用施工机械、船舶的分类;

5.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原理、方法及应用;

6.维护、养护工程的基本组成。

二、工程计量

1.公路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应用;

2.水运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应用。

三、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1.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2.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四、工程计价

1.投资估算及设计概算、预算编制;

2.工程量清单计价;

3.工程合同价款、结算价款和竣工决算价款的编制。

C.水利工程

一、专业基础知识

(一)水文与工程地质;

(二)常用材料的分类、基本性能及用途;

(三)工程等别与水工建筑物级别;

(四)水工建筑物分类及基本型式;

(五)机电、金属结构设备类型及主要技术参数;

(六)水利工程常用施工机械类型及应用;

(七)水利工程施工技术。

二、水利工程造价构成

(一)水利工程总投资构成;

(二)工程部分造价构成;

(三)建设征地移民补偿、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造价构成;

(四)水文项目和水利信息化项目总投资及造价构成。

三、水利工程计量与计价

(一)水利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

(二)水利工程定额分类、适用范围及作用;

(三)水利工程造价文件类型及作用;

(四)水利工程概、估算文件编制;

(五)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

(六)水利工程投标报价编制。

四、水利工程合同价款管理

(一)合同价类型及适用条件;

(二)计量与支付;

(三)合同价格调整。

D.安装工程

一、安装工程专业基础知识

1.安装工程的分类、特点及基本工作内容;

2.安装工程常用材料的分类、基本性能及用途;

3.安装工程主要施工的基本程序、工艺流程及施工方法;

4.安装工程常用施工机械及检测仪表的类型及应用;

5.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原理、内容及方法;

6.安装工程相关规范的基本内容。

二、安装工程计量

1.安装工程识图基本原理与方法;

2.常用的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应用;

3.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4.计算机辅助工程量计算。

三、安装工程工程计价

1.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的编制;

2.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的分类、适用范围、调整与应用;

3.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适用范围及应用;

4.安装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

5.安装工程投标报价的编制;

6.安装工程价款结算和合同价款的调整。

7.安装工程竣工决算价款的编制。

关于举办“严打”背景下的依法发包分包、防范转包挂靠、清偿结算暨项目风险管理实务培训班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2019年以来,随着《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施行,加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2018〕5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定期报送打击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情况的通知》(建办市函〔2017〕224号)等文件的落地,全国工程建设领域针对违法发包、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等违法行为开展了新一轮的“严打”,仅2018年第四季度就涉及建设单位57918家、施工企业63856家,分别遭到停业整顿、吊销资质、限制投标资格、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罚款等一系列行政处罚或行政管理措施。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工作部署,今后各地将继续严厉打击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加大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为了让工程建设项目相关各方熟悉最新政策、了解其中的要点与难点、规避法律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中建政研信息咨询中心定于2019年6月、7月分别在北京市、青岛市举办“严打”背景下的依法发包分包、防范转包挂靠风险暨操作实务培训班,请相关单位和企业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疑点难点解读

1.民事法律规范的“违约”不纳入违法发包情形

2.进一步区分“转包”与“挂靠”的认定处理,将《办法(试行)》中认定挂靠的几种特殊情形调整到转包项下认定查处

3.母公司承接工程后交由子公司实施认定转包的情形

4.主要管理人员特定阶段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不视为转包

5.新增承包单位“转付”工程款认定为转包的情形

6.新增联合体内部认定转包的情形

7.不再保留《办法(试行)》中“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由其他单位施工的”违法分包情形

8.以“专业作业承包人”的称谓替代“劳务分包单位”

9.新增主管部门对司法、审计等部门移送的违法行为或线索进行查处的规定,建立了违法行为认定处理联动机制

10.新增行政处罚追溯期限的规定

11.常见的“挂证”表现及应对之策

(二)如何理解“依法应当招标未招标或未按法定程序招标”

1.《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16号令解读

(1)缩小工程招标范围的原因及政策走向

(2)《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对比分析

(3)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今后如何选择

(4)强制招标与自愿招标的区别

2.如何按照法定程序招标——工程招标全流程案例分析

(1)怎样合法合规地设置资格条件

(2)技术参数、评分因素及标准设置怎样才合理

(3)投标、开标、评标环节需要注意的问题及案例分享

(4)定标、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与案例解析

(三)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分包问题

1.工程总承包再发包是否需要招标

2.工程总承包再发包的承包单位能否进行专业分包

3.工程总承包的转包和违法分包认定

4.工程总承包如何加强对分包的管理

5.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过程操作实务

6.EPC总承包,设计 VS 施工,谁更合适

7.设计、施工联合体中标EPC总承包项目的相关问题分析

(四)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目标风险及重点内容

1.对项目设计、项目策划、技术风险与管理

2.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成本、进度风险管理

3.建设工程社会责任、HSE风险管理与劳务管理

4.建设工程项目沟通与信息管理

5.建设工程项目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与处置风险管理

6.项目风险管理流程概述

7.识别风险的方法和工具

8.风险的定性、定量分析

9.项目不同阶段风险应对策略

10.房地产危机引发包工头跑路

11.包工头欠债与承包人还款

12.农民工管理

13.用内部承包避免挂靠

14.用劳务分包避免违法分包

二、拟邀专家

1.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执笔人及课题组副组长韩如波老师;

2.中建政研教育科技研究院副院长,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培训中心特聘专家,中国从用“脚”研究到用“嘴”传授招标采购第一人张斌伟老师。

三、培训对象

各主管部门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相关工程建设单位;相关工程建设企业(工程承包、建筑施工、勘察设计、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咨询等)总经理、法律顾问、法务总监、总工程师、项目管理、市场开发、商务谈判、招标投标、合同管理、成本管理等中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业务相关的人员等。

四、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6月27日-30日 (27日全天报到) 地点:北京市

时间:2019年7月24日-27日 (24日全天报到) 地点:青岛市

五、培训费用

1.收费标准:

会员费用:200元/人(费用含会务费、资料费、师资费、税费),

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非会员费用:3200元/人(费用含会务费、资料费、师资费、税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报名方式

联系人:周 涛 (同微信)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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