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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 考生在完成专业计划全部课程的考试和考核后请下载下页“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申请表”,填写好后请于5月22日至30日或11月22日至30日(除双休日外)上交考试中心服务大厅,地址:划龙桥西路1号(二十一中学内)。详细请查询考试中心网页:
⑵ 填写“毕业生登记申请表”要用黑色或蓝色水笔,字迹一定要规范,不得用繁体字。若有两个以上准考证者,“毕业生申请登记表”中的“现准考证号”栏目一律使用后取得自考成绩的准考证号:“毕业生申请登记表”上的姓名应与现用的身份证上的姓名;身游客,您当前的用户组是:“游客”,以下内容需要正式会员可见,请升级到正式会员(点击进入)后继续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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