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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考政策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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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 天前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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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分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为必考科目,学生可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7门科目中,选择3门作为高考选考科目。

2、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

3、语文、数学成绩当次有效,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2年有效。

法律依据:

《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 第二条 统一高考招生。实行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相结合,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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