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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教研初函〔2023〕334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研部门,市局直属各有关学校:
为促进学习方式变革,发展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市教研院工作计划,决定举行2023年温州市初中学生道德与法治小论文评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在校初中学生(个人或2-3人小组合作申报)。
二、选题要求
1.学科价值:课题应该与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的具体内容有密切联系。要运用学科知识对某一个现象或问题提出自己的观点,并进行论证,形成论文;或进行调查研究,形成调查报告(可运用的具体课程内容参见附件1)。
2.联系生活:能对身边的某一生活现象或社会热点问题,进行分析探究,提出观点或解决问题。
3.实践探究:倡导通过参观、访问、调查和社会服务等实践活动,针对真实问题,进行探究并形成成果。
三、论文格式
小论文(或调查报告)一般包括封面、摘要、正文、参考文献和附件。
1.封面:见附件2。
2.摘要:字数一般不超过200字,字体为小四号楷体。
3.正文:字数严格控制在2000字左右。正文(电子稿)字体为小四号宋体,行距为22磅,页边距2厘米。
4.参考文献:注明运用哪一册教材的什么内容或引用什么文献的观点材料。
5.附件:研究过程中的主要原始材料(如文字或影像材料)等,控制在3页以内。
四、评审原则
1.真实性:学生亲自完成,论据真实可靠,禁止抄袭网络观点或分析,杜绝剽窃。
2.学科性:运用道德与法治学科的具体知识,或跨学科知识,科学认识现象、分析问题。
3.逻辑性:观点明确,论证逻辑严密,结论科学。
4.先进性:立意新颖,研究及结果对自身发展和社会生活具有积极意义。
五、参评名额
1.市级参评名额:鹿城、瑞安、乐清、平阳、苍南、永嘉各14篇,市直、龙湾、瓯海各10篇,龙港、洞头、文成、泰顺各8篇。
2.市直各初中可推荐10篇参加市局直属初中级评选。
六、其他事项
1.截止时间:各县(市、区)教研部门和市局直属初中于2023年12月15日前将小论文和参评目录表(见附件3,目录表顺序与文件中小论文的显示顺序务必一致)电子稿打包,发送到市教研院学科教研员钉钉。逾期不再接受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2.县(市、区)要在本级评审的基础上,推荐优秀小论文参加市级评审。
3.市直初中将评出本级一、二、三等奖,并推荐10篇参加温州市级评审。
4.各校要结合暑期作业,引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9月1日前)。开学后,根据教学计划结合日常教学内容,开展小论文撰写等活动(12月1日前)。12月15日前,各县市区评比后推荐参加市级评审。
附件:(温州教科研网下载)
1.2023学年温州市初中学生道德与法治学科小论文选题或运用知识推荐
2. 温州市初中学生道德与法治学科小论文封面
3.温州市初中学生道德与法治学科小论文参评目录表
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2023年6月28日
关于开展2023年温州市初中学生道德与法治小论文评审的通知.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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