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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地公布高级经济师考试合格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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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内蒙古高级经济师考试

合格人数716人





2024年度全国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已经公布,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成绩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共716人(名单附后)。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过《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名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个人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4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举报电话:0471-6600198、6601168

部分人员名单



02

广东高级经济师

考试合格人数506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粤人社办〔2021〕8号)及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现对广东省2024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506人。

一、公示时间2024年7月29日至8月9日。

二、受理举报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各地市考生的举报,由考生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受理(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咨询服务电话见附件2)。

三、证书发放该项资格考试我省试点证书直邮。全科成绩合格考生请于公示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8月13日前),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申请证书直邮(点击详见:证书直邮服务须知)。报考条件在线核查状态为“发放证书”的人员,其证书直邮申请予以受理。

其他未申请证书直邮、报考条件在线核查状态为“发放证书”人员的证书,由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依申请邮寄或现场发放。

部分人员名单



03

新疆高级经济师考试

合格人数221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共计221人(名单附后)。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4年7月26日-2024年8月10日

部分人员名单



04

湖北省高级经济师考试

合格人数308人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24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湖北考区拟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2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拟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部分人员名单



05

宁夏高级经济师考试

合格人数129人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有关要求,现将我区2024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30日至8月9日,公示期间,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集中接受对公示人员的监督举报,可采取书面、打电话或本人现场反映等方式向我中心举报。

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举报人请用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不得捏造事实,诬陷报复。

部分人员名单



06

福建省高级经济师

考试合格人数757人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关于印发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24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福建考区合格人员公示予以公示,共757人(名单附后)。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4年7月29日-8月9日(10个工作日)。

部分人员名单



07

四川省高级经济师

考试合格人数1045人





2024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4号)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24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四川省拟取得成绩合格证明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共1045人。

公示期为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7日。

部分人员名单



08

浙江省高级经济师

考试合格人数1107人



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24〕10号)文件规定,现将2024年度浙江考区拟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9日止)。

部分人员名单



09

广西高级经济师

考试合格人数436人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68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24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广西考区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436人(名单附后)。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8日。

部分人员名单



10

辽宁高级经济师

考试合格人数299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24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成绩合格人数共299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4年7月31日至8月10日。

部分人员名单



11

深圳市高级经济师

考试合格人数228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粤人社办〔2021〕8号)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现对2024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深圳市全科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228人(详见附件)。

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9日。

部分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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